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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2021年以工代训补贴及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补贴补充政策


时间:2021-04-30      来源: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充分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效能 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2021年我市以工代训补贴及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补充政策如下:
  一、支持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对企业职工取得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取消培训学时限制,按照取得证书的人数给予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企业提供材料:人员名册(附件1)、证书复印件、补贴申请表(附件2)、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参保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相关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二、继续做好以工代训工作
  将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延至2021年12月。企业可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财政厅 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39号)文件规定的人员范围申领最长不超过6个月政策补贴,2020年已享受满6个月的职工不再享受该项政策,不足6个月的可以继续享受该项政策,但累计不超过6个月。2021年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企业认定标准为“企业当月电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营业收入三项指标之一”较2019年相应指标月平均值下降40%。企业提供的材料见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右上角“最新通知”中的《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申领2020年以工代训补贴业务流程培训会讲解提纲》,报送材料:营业执照、承诺书、企业参保存证明、补贴申请表;2019年终年度财务表、2021年符合条件月份的各月份财务报表、增值税申报表,如果用电费测算还需提供相应月份的电费收据;以工代训享受名册(男60岁、女50岁以上不享受);2019年、2021年职工对应月份的发放工资银行流水账,如果是现金发放工资,需提供相应月份的2019年、2021年职工签字的工资表、去银行取工资的凭证、帐簿记账单;另外,补贴申请表要一式三份,其他的一份即可,并上报电子版名册。财务报表和增值税申报表需法人、财务科长签字。以上材料全部需要企业加盖公章。
  各相关企业可按照上述政策上报相关材料,白城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白城市中兴东大路2-21号)217、206室,联系电话:0436-3209616  3209626
  附件: 1、白城市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企业职工享受补贴人员名册
          2、白城市2021年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企业职工享受补贴资金申请表
          3、2020年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0日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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