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委办局,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人才活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改进人才评价机制,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现就做好2018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从事《2018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种目录》(附件1)技术工种工作的工勤人员,国家另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初级工:在编且已在技术岗位工作;
2.中级工:工作年限满10年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合格;
3.高级工:工作年限满20年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合格;
4.技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合格满3年;
5.高级技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技师技术等级考核合格满3年。
(二)破格条件
申报人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突破工作年限和考核合格年限要求申报考核,但不能越级申报。
1.在省部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荣誉称号;
2.在技术创新、发明中取得成果,并具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
3.荣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称号;
4.荣获记功及以上奖励或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档次(该条破格条件仅限使用一次);
(三)因工作岗位调整或实际工作需要,经所在单位同意可直接晋级申报其它职业。
(四)2019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2019年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提前在2018年申报考核。
(五)工作年限及技术等级考核合格年限计算到2018年12月31日。
三、报名要求
(一)申报工种
申报工种、等级详见《2018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种目录》(附件1)。
(二)报名方式
采取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方式报名。
(三)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1月10日。
(四)报名地点
白城市原人事局五楼(506室),电话:0436-3206959
(五)报名材料
1.《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表》2份(附件2);
2.考生近期(六个月内)同版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4张;
3.考生上一等级证书原件或存档表原件;
4.考生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原件;
5.考生身份证复印件1张。
申报破格考核的还需提交破格材料及有关文件原件。
四、考核管理
(一)考核方式
1.理论知识考试、专业能力考核采取闭卷笔试方式,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采取工作表现和业绩成果考核评定的方式。
2.采取标准参照型考试模式,各科实行百分制,每科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考核合格。
(二)考核内容
1.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职业道德、政治经济常识、安全操作常识、科技常识、法律常识等。
2.专业能力考核内容主要为本职业知识技能及技术技能。
3.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内容主要为本人工作表现和业绩成果,由考生所在单位统一组织评定。
(三)考核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12月8日8:30-10:00,专业能力考核时间为12月8日10:30-11:30。
(四)成绩发布
2018年12月20日通过12333向社会发布考核成绩。
(五)考核收费
考核收费按《关于调整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的通知》(吉省价收字〔2001〕24号)规定执行。(附件3)
五、其他
2017年参加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单科成绩合格者,合格科目成绩予以保留,只需参加不合格科目补考。
因国家政策调整,考核结束后向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核发考核成绩单及合格考生《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表》,不再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单科合格成绩不再予以保留。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事关机关事业单位技能岗位工勤人员切身利益,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落实工作责任,规范管理,确保技能岗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 2018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种目录
2.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表
3.考核收费标准(吉省价收字〔2001〕24号)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