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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白城市市直稳岗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9-05-21      来源:


白人社联发〔2019〕6号
市直享受稳岗补贴企业: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54号)和《白城市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白人社联发﹝2018﹞18号)文件精神,确保稳岗补贴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切实发挥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作用和效果,白城市人社局、财政局、社保局将对享受稳岗补贴企业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一、检查范围
  对2017年享受稳岗补贴政策的45户企业和2018年享受稳岗补贴政策的42户企业稳岗补贴使用情况进行审查。主要核查2017年享受稳岗补贴企业资金使用情况,对2018年享受稳岗补贴企业使用情况进行督导,力争使稳岗补贴尽快使用并对企业发挥作用。
  二、检查内容
  主要是企业享受稳岗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稳岗补贴企业进帐相关票据,稳岗补贴主要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票据。
  三、检查时间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初步定于2019年5月下旬进行,检查各企业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组成员
  由白城市市人社局、财政局、社保局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织工作由市人社局审计监督科和失业保险科牵头负责。
  五、检查要求
  (一)各企业对稳岗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要高度重视,主动配合检查组工作,提供真实的材料,并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超出政策范围规定使用稳岗补贴资金的,企业应当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取消当年申请资格,情节严重的,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依据省厅要求把单位诚信建设做为主要审核内容之一。
  (二)稳岗补贴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两项支出不得低于享受稳岗补贴额度的90%,企业要在资金拨付到位后,尽快使用,不得跨年使用。使用的稳岗补贴资金账目要清晰。资金收支明细情况企业要通过网络报送社保局、人社局、财政局备案(bcsywgbt@163.com稳岗补贴信箱)。企业拒不报送的,不再享受稳岗补贴政策。
  (三)检查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白城市财政局 
 
                                                       白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9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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