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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白城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推进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3-25      来源:


白人社联发〔2020〕4号
各县(市、区)、白城各开发区(园区)人社局、社保局:
  现将《白城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推进落实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白城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推进落实工作方案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白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0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城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推进落实工作方案  

 

  今年是脱贫攻坚战决胜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人社厅、省社保局印发的《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打好社会保险脱贫攻坚战,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目标任务
  持续稳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养老保险参保全覆盖,健全市、县(市、区)各级社保局与扶贫办数据共享机制,着力实现应保尽保、应代尽代、应享尽享,着力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代缴政策知晓度。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人社局、社保局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推动,要共同制定工作推进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落实好具体责任人,全力以赴往前赶、往前提,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落实、落细、落到位。
  三、落实目标任务
  (一)各县(市、区)人社局、社保局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人社厅确定的社会保险扶贫目标任务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体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数、健全台账、查漏补缺。
  (二)各县(市、区)人社局、社保局要对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做到随增随办及时清零,实现应保尽保;5月底前,对符合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代缴到位,实现应代尽代;对每月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实现应享尽享;对不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具体情况,动态更新;9月底前,对符合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全部代缴到位。
  (三)各县(市、区)人社局、社保局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建立扶贫、人社、社保及乡镇政府、村委会、驻村帮扶工作队协同宣传机制,加大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政策的宣传力度,编发扶贫政策宣传手册(单),确保宣传进村、入户到人,向老百姓原原本本地讲清楚扶贫代缴政策。社保局编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况告知单》,由各乡镇劳动保障所委托村协理员发放至每一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手中,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代缴政策知晓度。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调配合。各县(市、区)人社局、社保局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协调财政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补助金的预算安排和分配下达。积极与当地扶贫办、民政、残联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健全数据共享机制,强化数据校验,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提供数据基础。
  (二)强化调度督导。疫情防控期间,市里实行半月调度,及时掌握扶贫工作进度。疫情结束后,市人社局、社保局将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对各地扶贫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检,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全面完成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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