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技工院校、有关企业:
现将省人社厅《关于开展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申报。
联系人:胡春艳 联系电话:0436-3209616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技工院校、有关企业: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61号)要求,决定开展推荐第十六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候选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须爱党报国、敬业奉献,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华技能大奖。来自生产服务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优先推荐特级技师、首席技师,以及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从事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二)全国技术能手。来自生产服务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职业(工种)中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优先推荐从事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三)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从基层企业、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职业培训机构、就业训练中心等单位中择优推荐。候选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技能人才工作决策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参与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等工作,技能人才培育成效突出。优先推荐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成效显著的单位。
(四)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从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员工、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或职业培训机构实训教师、公共实训基地实训教师、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指导专家和教练等直接从事技能人才培养的基层工作者中择优推荐。候选人应具有丰富的一线工作经验,技艺精湛,在技能人才培养、技术攻关、教学研究、竞赛指导等方面有突出业绩或贡献。优先推荐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成效显著的个人。
二、名额分配
各地、各单位可分别推荐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候选人各1名。
三、有关要求
(一)省直技工院校、省属企业直接报省厅参加评选推荐工作,各地推荐人选应从省属以下企业中推荐,不得推荐中央企业人员参评全国技术能手。曾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个人的,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奖项。同一候选人不得同时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对各地、省直有关企业推荐的人选,省厅将按照专家评议,于社会公示等流程后向国家推荐。
(二)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人社部全国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人技表彰函〔2022〕1号)申报(http://chinajob.mohrss.gov.cn/c/2022-06-29/354343.shtml)。
(三)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抓紧部署,于2022年7月28-29日到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一楼电子政务大厅3号窗口报送相关推荐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琳 联系电话:0431-88690627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