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退保变更登记业务


时间:2018-08-03      来源:


事项名称 人员退保变更登记业务 权力事项类型 其他职权
办件类型 网上审批“零上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驻白城市的人员退保变更登记业务
适用对象 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实施机关 白城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责任处(科)室 综合业务科
办公地址 白城市医保局综合服务大厅(白城市洮北区文化东路9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夏季)
咨询电话 0436-3530031/3530032/3530033/3530034 监督投诉电话 0436-3209614
申请方式 网上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审批结果 审批通过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 1个工作日
送达方式 当场送达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参保人员死亡。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禁止性要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1.《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员退保登记表》(市医保局网站http://www.jlyb.gov.cn/bcs/index.jhtml下载,,加盖单位公章); 2.退保手续 (1)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或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若死亡人员的地点是国外,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要提供权威的翻译件; 3.若死亡人员个人账户经计算仍有余额,提供单位委托授权书和继承人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材料形式 A4纸、电脑打印、一式两份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参保单位应于人员减少后30日内为退保人员申请办理医疗保险退保手续。
备注  
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http://139.209.92.14:7000/yhwtqt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二、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行使行政复议救济权利,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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