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位人员在职转退休变更登记业务
时间:2018-08-03 来源:
事项名称 |
企业单位人员在职转退休变更登记业务 |
权力事项类型 |
其他职权 |
办件类型 |
网上审批“零上门”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 |
驻白城市的企业单位人员在职转退休变更登记业务 |
适用对象 |
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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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白城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
责任处(科)室 |
综合业务科 |
办公地址 |
白城市医保局综合服务大厅(白城市洮北区文化东路9号)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夏季) |
咨询电话 |
0436-3530031/3530032/3530033/3530034 |
监督投诉电话 |
0436-3209614 |
申请方式 |
网上申请 |
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
审批结果 |
审批通过 |
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15个工作日 |
附加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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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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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 |
参保的在职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禁止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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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名称 1、《在职转退休变更登记表》(市医保局网站http://www.jlyb.gov.cn/bcs/index.jhtml下载, 加盖单位公章); 2、视同缴费年限材料:录用手续(调配证和固定工人审批表、集体工人审批表、大中专毕业生报道证、应征入伍通知书);首次到本单位的工资件、转正定级工资件、1985、1990、1995、2000年工资件。 3、退休手续 (1)中央省直属单位提供:退休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 (2)企业单位提供:基本养老金核定表及退休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 4、若对视同缴费年限有异议需提供退休人员档案。 |
材料形式 |
A4纸、电脑打印、一式两份 |
材料详细要求 |
无 |
必要性及描述 |
参保单位在未核定当月征缴通知单之前可办理人员在职转退休变更业务,应在每月15日前办理人员在职转退休变更业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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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经办人携带纸质材料来医保局办理,受理业务,初审材料,复核材料,告知结果 |
收费情况 |
无 |
法定依据 |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4条、《白城市城镇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白政发【2014】8号 )缴费年限: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职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行使行政复议救济权利,履行法定义务。 |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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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文件:企业单位人员在职转退休变更登记业务.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