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医疗保险关系转入登记业务 |
权力事项类型 |
其他职权 |
办件类型 |
网上审批“零上门”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 |
驻白城市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医疗保险关系转入登记业务 |
适用对象 |
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
|
实施机关 |
白城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
责任处(科)室 |
综合业务科 |
办公地址 |
白城市医保局综合服务大厅(白城市洮北区文化东路9号)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夏季) |
咨询电话 |
0436-3530031/3530032/3530033/3530034 |
监督投诉电话 |
0436-3209614 |
申请方式 |
网上申请 |
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
审批结果 |
审批通过 |
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15个工作日 |
附加说明 |
|
|
结果送达 |
|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 |
需要进行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接续的参保人员。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禁止性要求 |
|
|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1.原参保地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 (1)《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现参保地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原参保地出具《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
材料形式 |
A4纸、电脑打印、一式两份 |
材料详细要求 |
无 |
必要性及描述 |
参保单位在未核定当月征缴通知单之前可办理人员转入变更业务,应在每月20日前办理。 |
备注 |
|
|
办理流程 |
经办人携带纸质材料来医保局办理,受理业务,初审材料,复核材料,告知结果 |
收费情况 |
无 |
法定依据 |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4条、《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劳社厅发【2013】10号)、《白城市城镇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白政发【2014】8号 )缴费年限: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职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行使行政复议救济权利,履行法定义务。 |
附件下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