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年审


时间:2018-08-03      来源:


事项名称 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年审 权力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即来即办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市本级用人单位每年1月初至3月底
适用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
实施机关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处(科)室 劳动关系科
办公地址 白城市中兴东大路2-21号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6号窗口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夏季)
咨询电话 0436-3209617 监督投诉电话 0436-3209614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审批结果 劳动用工备案手册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 即时办理
法定时限 5个工作日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 即时送达
送达方式 当场送达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已登记市本级用人单位,每年1月初至3月底需要对备案数据进行年度核准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禁止性要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1、劳动用工备案手册;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执业资格证任意一种原件及复印件;3、市本级用人单位信息采集核对表;4、市本级用人单位年审情况表。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详细要求 1、劳动用工备案手册;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执业资格证任意一种,在有效期内;3、市本级用人单位信息采集核对表和市本级用人单位年审情况表,填写准确。
必要性及描述 1、年审通过后,需要在劳动用工备案手册上打印年审数据表并盖章确认;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执业资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确认用人单位的用工主体权力是否存在;3、市本级用人单位信息采集核对表和用人单位年审情况表,事后登记备查。
备注
办理流程 申请-审核-批准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法定依据 吉林省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办法(吉劳社薪字(2007)242号)第七条第三款 《手册》实行年检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于每年三月份前将上年度用工情况如实填入《手册》,报所属用工备案管理部门年检。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行政相对人权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保密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详见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二)行政相对人义务1、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2、及时补送行政审查机构依法要求补正的材料;3、配合行政审查机构工作人员依法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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