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就业登记 |
权力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
即来即办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适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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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责任处(科)室 |
就业局城镇就业科 |
办公地址 |
白城市洮北区中兴东大路2-21号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3、4号窗口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夏季) |
咨询电话 |
0436-3209711 |
监督投诉电话 |
0436-3206961 |
申请方式 |
现场申请 |
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
审批结果 |
发放《就业创业证》 |
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 |
即时办结 |
法定时限 |
10个工作日 |
附加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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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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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 |
被用人单位招用、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及灵活就业的劳动者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禁止性要求 |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移居境外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死亡的以及依据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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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户口本、身份证或居住证、《劳动合同备案名册》或《劳动合同》、 《工商营业执照》、灵活就业证明。 |
材料形式 |
户口本、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大2寸照片1张《劳动合同备案名册》或《劳动合同》、 《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张、灵活就业证明原件。 |
材料详细要求 |
申请材料均提供1份,其中《吉林省灵活就业人员登记申报认定表》为A4纸大小。 |
必要性及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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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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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收费情况 |
无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章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服务:(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吉林省就业促进条例》第三十二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公益性就业服务:(四)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 |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劳动者必须如实向经办机构提供真实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