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登记


时间:2018-08-03      来源:


事项名称 就业登记 权力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办件类型 即来即办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就业登记
适用对象 个人
实施机关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处(科)室 就业局城镇就业科
办公地址 白城市洮北区中兴东大路2-21号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3、4号窗口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夏季)
咨询电话 0436-3209711 监督投诉电话 0436-3206961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审批结果 发放《就业创业证》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 即时办结
法定时限 10个工作日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 即时送达
送达方式 当场送达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被用人单位招用、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及灵活就业的劳动者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禁止性要求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移居境外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死亡的以及依据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户口本、身份证或居住证、《劳动合同备案名册》或《劳动合同》、 《工商营业执照》、灵活就业证明。
材料形式 户口本、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大2寸照片1张《劳动合同备案名册》或《劳动合同》、 《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张、灵活就业证明原件。
材料详细要求 申请材料均提供1份,其中《吉林省灵活就业人员登记申报认定表》为A4纸大小。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章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服务:(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吉林省就业促进条例》第三十二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公益性就业服务:(四)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者必须如实向经办机构提供真实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 传真(fax):0436-3209600
地址:白城市中兴东大路2-21号 主办单位: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局信息中心设计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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