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停保变更登记业务


时间:2018-08-03      来源:


事项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停保变更登记业务 权力事项类型 其他职权
办件类型 网上审批“零上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驻白城市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停保变更登记业务
适用对象 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实施机关 白城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责任处(科)室 综合业务科
办公地址 白城市医保局综合服务大厅(白城市洮北区文化东路9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夏季)
咨询电话 0436-3530031/3530032/3530033/3530034 监督投诉电话 0436-3209614
申请方式 网上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审批结果 审批通过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 1个工作日
送达方式 当场送达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参保人员违纪或判刑、失踪、辞职、解除劳动关系。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禁止性要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1.《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停保登记表》(市医保局网站http://www.jlyb.gov.cn/bcs/index.jhtml下载,,加盖单位公章); 2.停保手续。 (1)违纪或法院判刑提供:法院的判决书、编制本减少页、纪检部门、上级主管单位或本单位出具的开除公职的红头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人员失踪提供:减员手续、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刊登声明的报纸、编制本减少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3)辞职提供:个人辞职申请书、辞去公职申请表、辞去公职批准文件及编制本减少页的原件和复印件; (4)编外人员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供解除(终止)聘用合同备案名册原件;
材料形式 A4纸、电脑打印、一式两份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1.参保单位在未核定当月征缴通知单之前可办理人员停保变更业务,应在每月20日前办理人员停保变更业务。 2.参保单位应于人员减少后30日内为停保人员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停保手续。
备注  
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http://139.209.92.14:7000/yhwtqt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行使行政复议救济权利,履行法定义务。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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