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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补贴性培训政策清单


时间:2020-07-13      来源:

  1、岗前培训
  企业新录用的职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培训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学时5元。培训时限,A类240学时、B类120学时、C类80学时。
  2、新型学徒制培训
  企业新招用和转岗职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含见习期)参加1-2年新型学徒制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职业培训补贴。
  3、转岗转业培训
  企业自主确定的转岗转业在职职工,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的转岗转业培训,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学时5元。培训时限,A类240学时、B类120学时、C类80学时。
  4、以工代训培训
  (1) 参保企业的中小微企业2020年1月1日以后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 元/人、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
  (2)支持困难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稳岗位、保生活。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参保中小微企业(企业当月电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营业收入三项指标之一较2019 年相应指标月平均值下降70%及以上),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并为职工发放工资(或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的,可按组织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每月不超过500元/人、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
  5、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企业职工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取得相应职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职业培训补贴。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的培训时限不少于80学时,培训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500元、800元、1000 元,培训时限不少于80学时。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补贴按照《关于技师培训项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吉财社〔2014〕541号)规定,每人2000元。
  6、安全技能培训
  企业职工参加安全技能培训(含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按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吉林省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应急安全基础联2020〕46号)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7、企业职工竞赛
  人社部门组织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企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按每个项目3万元给予组织竞赛的企业职业技能竞赛补贴。企业组织所属职工开展的职业技能竞赛,每个项目参加比赛的企业职工应不少于30人,同一企业同一项目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技能竞赛补贴,规模以上企业、国有企业享受补贴的项目不超过10个,其他企业不超过5个。
  8、技能鉴定补贴
  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参训的企业职工,按有关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补贴标准:A类补贴110元/人,B类补贴100元/人,C类补贴9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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