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稳岗促就业 > 政策举措 > 就业创业 > 就业服务

省人社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3-05-05      来源:

吉人社联〔2023〕52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2〕76号),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及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就业创业,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力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
  (一)强化稳岗扶持政策。全面落实就业帮扶、社保费缓缴、社会保险补贴、跨省务工交通补助等促就业稳就业政策,进一步简化程序手续,实行“免申即享”“直补快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农民工和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政策措施,重点支持农民工就业集中的建筑业、制造业、服务企业渡过难关,最大限度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加速吸纳农民工就业数量较多、成效较好的项目落地,做好人岗对接和岗前培训,促进农民工就业。
  (二)健全稳岗服务机制。加强对农民工所在企业用工指导,建立完善企业用工服务机制,组织“两员一师”队伍定期“入企探岗”,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通本地区共享用工服务,组织暂时停工企业与用工短缺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努力将农民工稳在当地、稳在企业、稳在岗位。
  (三)提供稳岗服务保障。深入推进“两找一服务”创新提升工程,开展“万名人社干部进万企”活动,组织就业人才服务专员开展“三送、三帮、一促进”活动,即送政策、送补贴、送技能,帮企业招工引才、帮企业降本减负、帮企业练兵强技,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助企纾困、减负、稳岗。
  二、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务工
  (四)健全劳务协作机制。完善省内、省外劳务协作机制,建立区域劳务协作联盟,密切与农民工主要输入省市劳务协作关系,推动信息对接、培训联动,定期、定向举办线上线下劳务对接活动,根据需要提供“点对点”劳务输出,促进农民工在省内、省外有序流动。动态掌握农民工和脱贫人口就业情况,及时形成就业人员清单、失业人员清单和有意愿外出人员清单。
  (五)培育发展劳务品牌。根据区域产业特征,围绕特色农业、文化、餐饮、旅游等行业,分类分行业打造一批高技能、高品质特色劳务品牌,培育一批劳务品牌龙头企业、品牌带头人、品牌培育基地,提高农民工就业质量。开展优秀劳务品牌宣传,评选一批全省优秀劳务品牌和劳务品牌培育基地。
  (六)健全输出服务平台。依托乡镇、村级人社基层平台,在农民工及脱贫人口输出较多的乡村和就业集中地区,合理设置就业服务站点,扩大服务供给,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省外、县外农民工主要输入地设立劳务所站,为农民工提供跨区域岗位信息和就业服务。鼓励行政村、乡村能人创办农民劳务专业合作社,拓展劳务对接平台。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作用,为农民工提供高效率、低成本、全流程就业服务。对组织脱贫人口外出务工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经纪人,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三、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创业
  (七)加快发展县域特色产业。结合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鼓励新办环境友好型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提升县域就业承载力,为农民工提供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实施“抓产业、促就业、稳增收”提升行动,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特色产业项目发展,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培育产业主体,评选认定一批省级龙头企业。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经济开发区等载体,培育创建一批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区,促进产业集群集聚发展。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
  (八)加快开发就地就近就业岗位。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四季春”行动,持续促进农民工及脱贫人口就业增收。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当地群众务工需求,充分挖掘重点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及附属临建、工地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方面用工潜力,在平衡好建筑行业劳动合同制用工和以工代赈劳务用工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尽可能多地通过实施以工代赈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就业增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持续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开发更多乡村基层服务管理岗位。依托县域特色农副产品、文化旅游等资源,积极开发适合农民留守人员特点和需求的就业岗位。
  (九)加快推进返乡入乡创业。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组建一批创业服务专家队伍,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等专业化服务。强化试点示范,挖掘典型案例,高质量建设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创业孵化基地,推荐带动就业明显、发展前景好的返乡入乡创业项目入驻。实施省市县三级返乡创业基地建设行动,2023年建设120个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强化培训、资金、场地、用工、营销等,扶持推动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场地安排、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打包办”“提速办”,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培育、孵化、加速等全方位创业服务。
  四、强化农民工就业服务保障
  (十)精准提供就业服务。允许失业农民工在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失业登记,同等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尽快实现转岗就业。优化零工信息归集推介力度,建立“即时快招”服务机制,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发挥“96885吉人在线”平台、各地就业微信公众号、求职APP小程序、微信群作用,加大线上推送力度,开设线上招聘专区,开展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服务,打造人社(就业)局长、就业服务专员“直播带岗”线上招聘品牌,优化“互联网+”线上服务。举办分行业、分领域、高频次、小规模线下专场招聘活动,开展“送岗位、送技能、送政策”下乡活动。加强就业困难人员“一对一”帮扶,组织职业指导师开展“坐诊”服务,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分类提供岗位推荐、创业服务、培训信息、职业体验等服务。
  (十一)开展各级各类培训。围绕市场急需紧缺工种,为有意愿外出农民工和脱贫人口开展针对性技能培训、安全知识培训,大力开展新职业新业态培训,鼓励支持获得技能等级证书,加快推进产训结合行动,提升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补贴。积极推进农业农村本地人才技能培训,发挥涉农院校、农广校(农民科技教育中心)和农业技术推广站、“吉农云平台”作用,为不愿外出农民工和脱贫人口提供种养殖等各类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和其它涉农技术培训,提升农业农村产业发展能力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管理能力,帮助稳定收入水平,培养一批农业农村高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
  (十二)切实维护劳动权益。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保障农民工合法劳动权益。对企业依法解除、终止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督促企业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防范化解重大欠薪风险,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更新和公布各市、县投诉举报电话。加大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核处力度,推进省执法监察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抓好农民工维权信息公示制度落实,监督指导在建工程项目设置标准化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实现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加大劳动争议处理力度,开辟劳动仲裁绿色通道,做到快查、快裁、快处,努力做到案结事了。
  (十三)做好大龄农民工就业支持。收集适合大龄农民工的就业岗位、零工信息,在农民工专场招聘活动中持续发布。尊重大龄农民工就业需求和企业用工需要,指导企业根据农民工身体状况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定期开展职业健康体检,不得以年龄为由“一刀切”清退。大龄农民工有就业需求的,可以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
  五、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
  (十四)做好就业失业监测。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聚焦未就业和就业不稳的脱贫人口,建立就业帮扶台账。加强与失业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等信息比对,定期开展电话联系、上门走访,准确掌握就业失业状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按月更新相关数据。
  (十五)实施优先就业帮扶。将脱贫人口作为就业优先保障对象,优先提供优质岗位,优化输出组织,推动脱贫人口愿出能出。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引导企业优先留用脱贫人口,对失业人员提供“131×N”服务。强化就近就业岗位推荐,通过以工代赈工程项目、就业帮扶车间、乡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有序承接。巩固并扩大就业帮扶车间规模,提升带动就业能力,鼓励脱贫人口多的乡镇,发展更多的帮扶车间。利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对就业帮扶车间按规定进行奖补。聚焦省级乡村振兴帮扶县、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持续实施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密集开展岗位投放和招聘活动,保持并扩大安置区内就业帮扶车间规模,确保当地脱贫人口就业规模保持稳定。
  (十六)加大安置保障力度。统筹用好现有各类乡村公益性岗位,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且有就业意愿、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人口实施安置,不得在现有规定外另行设置年龄、残疾等不必要的限制条件。充分考虑当地脱贫人口数量、就业困难程度及收入水平、岗位职责内容,科学设定岗位总量,合理确定岗位补贴标准,指导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在岗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或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每次签订期限不超过1年。对于从事非全日制乡村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在确保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采取适度灵活的管理方式,允许其同时从事其他灵活就业,灵活就业收入超出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应退出岗位。
  

 

  2023年5月5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 传真(fax):0436-3209600  站点导航
地址:白城市中兴东大路2-21号 主办单位: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局信息中心设计维护
吉ICP备17005202号 网站标识码:2208000011 吉公网安备:22080202000196号   网上信访  网上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