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置对象与硬性条件
1.核心条件(须同时满足):
(1)户籍/常住:具有白城地区户籍(或常住地在洮北区)。
(2)身份认定:必须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且已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3)年龄及能力: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
2.就业困难人员界定(符合其一即可):
主要包括:下岗失业人员、大龄失业人员(通常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残疾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等。
3.绝对禁止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已注册营业执照或担任企业股东、法人、高管等(含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查询到的投资任职情况)。
(2)正在享受职工保险待遇或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
(3)原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或社保补贴已期满(如累计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超过6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领满36个月)。
(4)正在司法机关立案查处或涉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申请材料清单(请提前准备)
请务必携带原件及部分复印件,到现场接受审核。以下第1、2、5项建议提前按数量准备:
1.报名表:《白城市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可在白城市人社局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需提前贴好照片)。
2.照片:本人小二寸彩色免冠近照(红、白、蓝底均可,建议多备2张)。
3.身份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户籍证明:户口簿原件。
5.失业/就业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关键点:系统内必须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签,若未认定需先去社区或街道办理认定)。
6.辅助查询证明:
(1)投资任职查询:通过微信“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查询并打印“投资任职情况”报告。
(2)注销证明:如以前有过经营经历现已注销的,需提供市监部门出具的注销或变更证明。
三、办理流程(五步走)
1.申请:
(1)用人单位申请
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申请中需写明用人需求情况、社保缴纳和岗位补贴补齐至最低工资标准等情况,并提交至人社局就业科。
(2)个人申请
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时间内,本人携上述材料前往指定窗口进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更改。
2.初审: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就业困难身份、社保、工商信息。审核不通过当场告知。
3.面试:结合就业困难人员报名情况,一般由用人单位采取自主面试方式招用,市就业服务局全程现场指导监督。报名者需保持手机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4.公示:拟招用人员名单将在白城市人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5.上岗:公示无异议后,签订用工协议。
四、政策期限与待遇标准
1.协议期限:用工协议实行一年一签。
2.最长年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享受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3.二次安置:补贴期满后仍未实现就业的大龄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如有政策调整或新政策,可申请二次安置。
4.退出机制:一旦实现单位就业(缴纳社保)、自主创业(办执照)、达到退休年龄或严重违反单位纪律,协议即时终止。
五、重要提示
1.服务信息:
(1)办理时间:通常根据人社局发布的公告执行。
(2)办理地点: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白城市洮北区中兴东大路2-21号)。
(3)咨询电话:0436-3209717。
2.真伪辨别:公益性岗位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请勿轻信“内部名额”“包过”等诈骗信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 传真(fax):0436-3209600 站点导航
吉公网安备:22080202000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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