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一)办理条件
具有洮北区户口,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大龄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
1.本人填写并携带《白城市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表格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本人户口簿原件;
4.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需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5.小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2张(红、白、蓝底均可)。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1.用人单位申请
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申请中需写明用人需求情况、社保缴纳和岗位补贴补齐至最低工资标准等情况,并提交至人社局就业科。
2.个人申请
公告发布之有效时间内报名人员以窗口提交的方式申请
地址: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1号窗口。
(二)审查
对报名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缴纳社会保险、申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申领失业保险金等情况进行审查。对不合格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三)聘任
结合就业困难人员报名情况,主要采取用人单位和市人社局共同面试的方式确定招用人选。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残疾人、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四)公示
确定为拟招用人员的,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上岗
公示期结束后通知拟招用人员办理上岗手续。
(六)岗位期限
公益性岗位安置实行3年退出机制,用工协议一年一签,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3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员,可按程序再安置一次(如政策有新的变化,按新政策执行)。
三、办理时间
公告发布之有效时间内
四、咨询
电话咨询:(0436)3209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