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稳岗促就业 > 政策举措 > 就业创业 > 就业服务

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次性告知书


时间:2024-08-30      来源:

  一、办理条件
  (一)办理条件
  具有洮北区户口,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大龄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
  1.本人填写并携带《白城市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表格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本人户口簿原件;
  4.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需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5.小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2张(红、白、蓝底均可)。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1.用人单位申请
  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申请中需写明用人需求情况、社保缴纳和岗位补贴补齐至最低工资标准等情况,并提交至人社局就业科。
  2.个人申请
  公告发布之有效时间内报名人员以窗口提交的方式申请
  地址: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1号窗口。
  (二)审查
  对报名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缴纳社会保险、申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申领失业保险金等情况进行审查。对不合格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三)聘任
结合就业困难人员报名情况,主要采取用人单位和市人社局共同面试的方式确定招用人选。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残疾人、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四)公示
  确定为拟招用人员的,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上岗
  公示期结束后通知拟招用人员办理上岗手续。
  (六)岗位期限
  公益性岗位安置实行3年退出机制,用工协议一年一签,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3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员,可按程序再安置一次(如政策有新的变化,按新政策执行)。
  三、办理时间
  公告发布之有效时间内
  四、咨询
  电话咨询:(0436)3209622

  初审:胡博
  复审:张明哲
  终审:温玉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 传真(fax):0436-3209600  站点导航
地址:白城市中兴东大路2-21号 主办单位: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局信息中心设计维护
吉ICP备17005202号 网站标识码:2208000011 吉公网安备:22080202000196号   网上信访  网上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