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相关工资政策,现将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工资核定所需材料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新考入的或国家政策安置的市直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核定
二、申报材料
1.单位人事部门填报的工资审批表(一式2份);
2新增人员人事档案;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批盖章后的《白城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名册》
办理时限:即办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审批地点:白城市人社局一楼大厅1、2号窗口(线上申报)
联系电话:3209710、320971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 传真(fax):0436-3209600 站点导航
吉公网安备:22080202000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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