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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30      来源:

吉人社函〔2021〕77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近年来,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强化主动靠前服务,积极做好企业用工服务,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全省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但从企业用工监测和近期调研情况看,部分企业仍存在“招工难”问题,特别是制造业、服务业普工难招,技术工人短缺。为缓解企业“招工难”,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二季度经济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1〕22号)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就做好企业用工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搭建对接平台
  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大吉林智慧人社网厅、APP和吉林就业创业网的宣传推广力度,引导企业和求职者免费享受“7×24”小时不间断的求职招聘服务.围绕热门行业、重点企业,联合社会力量深入开展“直播带岗”“直播政策”等活动,提升服务吸引力。积极为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搭建对接平台,鼓励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重点企业招聘管理和技术人才。
  每个市州应指定2-3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本地重点企业提供用工招聘、人才寻访、劳务派遣、员工培训、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企业急需的人力资源服务。定期组织用工需求较大的市、县和企业赴省内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市、县和周边省份及劳务输出大省开展现场招聘和劳务洽谈活动。
  二、深入开展专项活动
  各级人社部门要组织缺工数量较大的企业进高校、进技校、进培训机构、进乡镇、进社区,每月应至少开展一次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的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专项活动。要结合“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根据企业需求组织开展分行业、分工种、分群体的专场招聘活动,线上线下多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发挥基层人社平台作用,通过微信群、QQ群,面向失业人员持续推送岗位信息,为用工企业提供精准对接服务,各级人社部门要主动联合教育部门组织企业进校园开展对接洽谈、企业宣传和校园招聘等活动;组织高校、技校和培训机构走进企业,了解企业需求、开展实习见习对接。针对重点企业紧缺急需工种,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联合开展订单式培训,
  三、不断强化用工指导
  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及时发布本地区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结合当前用工环境变化、劳动者求职需求变化,指导企业合理确定招聘条件,提高招聘针对性。推进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广泛开展政策宣传,组织业务培训,选择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试点,引导企业建立以体现技能价值为导向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鼓励企业放宽招聘年龄限制,开发大龄劳动力资源。支持企业返聘退休人员,发挥退休人员的余热和专长,化解企业用工短缺的矛盾。
  四、扎实开展职业指导
  各地要利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职业指导人员、教育部门的就业指导老师、经营性机构专业人员、木中型企业的资深HR,组建职业指导师团队,深入高校、技校,培训机构、乡镇、社区,采取讲座、座谈、一对一辅导等形式,分析就业形势、介绍就业政策、讲解求职技巧和职业生涯规划,引导求职人员合理确定择业预期,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的职业指导活动。
  五、完善企业用工监测
  将全省用工动态监测企业样本从1603户扩大到2000户。按月对企业的招工情况、缺工情况、从业人员构成及增减变动情况实施监测,及时分析研判企业用工趋势。各级人社部门对进入公共人力资源市场登记、一次性招工50人以上、连续一个月招工但缺口仍在30以上的企业实施重点监测,及时掌握企业缺工人数、工种及其工资待遇等情况,定期向社会发布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六、抓好扶持政策落实
  按照规定落实好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税收优惠、社会保险补贴、见习补贴等政策。鼓励政府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重点企业和重点群体提供专业化职业介绍服务,按照服务效果,给予一定额度补贴。指导各地落实人才政策2.0版,并根据本地实际和引才需要,制定具体政策措施。鼓励各地根据实际需求,组织本地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人员到重点帮扶企业服务锻炼。对返乡创业带头人等乡土人才,破除学历、资历限制开展职称评定。
  七、支持企业灵活用工
  鼓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搭建线上线下灵活用工服务平台,发布短工、零工、兼职及自由职业等各类需求信息,帮助企业招聘临时工、小时工。有条件的地方可利用政府闲置土地和楼宇等资源,或选择交通便利、人员求职集中的地点设立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或联合有关平台企业,建立和推广省内区域性用工余缺调剂平台“零工大集市”,组织劳务对接洽谈。
  八、加强共享用工服务
  依托吉林就业创业网,开设共享用工专区,面向富余员工企业和缺工企业提供免费信息发布服务,搭建线上共享用工平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与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企业和生产不饱和、富余员工较多企业的对接沟通,引导其积极开展用工余缺调剂。支持用工季节性较强的旅游业、服务业企业在旅游淡季与季节互补省份跨省共享驾驶员、宾馆服务员等工种,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九、完善服务专员制度
  将疫情期间重点企业人社服务专员制度扩展到本地区重点行业企业、新落地重点项目、用工需求较大的制造业和服务业企业、农资生产企业。各地人社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任务,确定重点企业名单,选派业务能力强的中层干部担任重点企业人社服务专员,完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企业人力资源需求,建立用工台账,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
  十、加大工作督导力度
  各级人社部门要从服务吉林经济发展大局的高度,重视企业用工服务工作,把保障企业用工作为稳就业的重要举措,明确牵头单位,统筹服务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根据用工监测情况和企业需求,及时调整政策和服务。年底前,各地要密切跟踪工作进展,按月调度企业用工服务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底前上报《企业用工服务情况调度表》(见附件)。
  联系人:徐丹萍
  联系电话:0431-886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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