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被申请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指南
用人单位仲裁需提交的材料:
《案件基本事实要素调查表》;《证据明细表》、《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诉风险告知书》一份。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各一份。
3.证据材料复印件一份。能够证明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原件及彩印件、实物及照片(如考勤表、工资发放名册、劳动者填写的报名表等);与请求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原件及彩印件,视听资料原始载体、复制光盘及相应文字资料,证人出庭申请等。
将全部证据材料统计汇总形成《证据明细表》,此表与证据材料一并提交。
用人单位提交的全部书面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经手人签名。
办公地点: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中兴东大路2-21号(白城市人力资源市场7号窗口)
联系电话:3209636/3209662/3209628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 传真(fax):0436-3209600 站点导航
吉公网安备:22080202000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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