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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请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指南


时间:2026-06-30      来源:

白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被申请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指南

 

用人单位仲裁需提交的材料:

案件基本事实要素调查表证据明细表》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诉风险告知书》一份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各一份

3.证据材料复印件一份。能够证明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原件及彩印件、实物及照片(如考勤表、工资发放名册、劳动者填写的报名表等);与请求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原件及彩印件,视听资料原始载体、复制光盘及相应文字资料,证人出庭申请等。
  将全部证据材料统计汇总形成证据明细表》此表与证据材料一并提交
  用人单位提交的全部书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手人签名。


  办公地点: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中兴东大路2-21号(白城市人力资源市场7号窗口
  联系电话:3209636/3209662/3209628



初审:王 涛
复审:潘 昊

终审:王晓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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