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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白城市本级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界定范围认定操作细则》的通知


时间:2020-05-11      来源:

白人社联发〔2020〕1号
洮北区、经开区(园区)、市新区办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效应,维护就业局势总体稳定,支持企业渡过难关。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吉政发〔2020〕4号)、《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吉政办发〔2020〕2号)、《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9〕5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9〕14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白城市本级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界定范围认定操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白城市本级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界定范围认定操作细则》
     2.《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申请认定表》
     3.《企业利润数据比对表》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白城市财政局
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白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白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0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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