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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22-07-22      来源:

吉人社联〔2022〕109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助力稳岗扩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7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就业政策实施力度,加快构建政策找人、无感智办、直补快办的落实机制,现就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直补快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政策内容。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以及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按其为上述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享受补贴期限,就业困难人员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最长为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2022年,按照《关于实施阶段性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60号)、《关于扩大阶段性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82号)等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和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时间可相应顺延。
  二、推进网上经办。各地要积极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吉林就业创业网等平台进行线上申领各项就业补贴,其中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要在2022年12月底前全部实现网上申领。对能够直接通过吉林就业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数据比对或相关部门单位信息协同等方式获得或核实政策凭证的,可直接将社会保险补贴资金发放到企业账户。
  三、优化业务流程。各地要坚持“随时申报、即时受理,及时审核”原则,不得简单以季度、年度为频次集中受理审核。推广“一次审批、全期畅领”,用人单位初次申请补贴后,政策享受期内,如相关情况和材料未发生变化,不得要求重复提供证明材料。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加快补贴资金发放进度,对主动申请或筛查确定的单位,最晚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补贴发放流程。   
  四、强化政策推送。各地要改变以往企业上门申请、部门层层审批的工作模式,教育部门要定期将高校毕业生信息提供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托吉林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按月提取企业上月新增参保人员信息,做好与就业困难人员实名数据库、高校毕业生信息等比对,主动筛选确定符合补贴条件的单位和人员。通过上门宣传等渠道,主动向受益对象推送政策,告知政策内容、申请流程、经办渠道。
  五、确保资金安全。各地要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监管有关要求,加大风险排查,杜绝冒领、骗取、套取补贴等问题,严防内外勾结、违规操作、失职渎职等行为,确保不发生资金管理系统性风险。要健全内控体系,落实岗位相互监督、业务环节相互制衡机制,严禁业务和财务岗位兼任,严禁会计和出纳兼任,要严格流程控制,细化资质核定、资格审批、资金发放等经办规程,定期复核、抽检,确保规范运行。要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追查问责,依法打击和震慑各类虚报冒领行为。
  六、确保工作落实。各地要提高认识,细化工作方案,层层抓好落实。要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政策和业务水平。加强部门协同、数据比对,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以及与教育、财政等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精准锁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用人单位,扩大政策落实率,提升企业获得感,支持企业更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可参照上述“直补快办”要求执行。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财政厅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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