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现将市直事业职工退休审批办法、申报所需材料等事宜告知如下:
一、退休条件
(一)正常退休: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干部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工人年满五十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养老保险缴费累计满十五年。
(二)病退: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养老保险缴费累计满十五年。
二、申报材料
1.退休人员人事档案;
2.《吉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资格和待遇审核表》(事业单位人员申报,一式三份);
办理时限:即办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审批地点:白城市人社局一楼大厅9、10号窗口
联系电话:3209710、3209715
初审:胡艺馨
复审:张瑞婷
终审:高莉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