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事后监管,准确掌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开展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在人社部门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年度报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现对我市拟通过审核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月20日至2月28日。欢迎各界人士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36-3209626。
附:2019年度白城市本级拟通过年度报告材料审核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