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市创业培训工作,根据《关于规范创业培训机构认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09〕331号)和《关于加强创业培训机构和师资管理等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0〕237号)要求,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进行资料审核、实地考察,拟认定白城市明德技工学校为白城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4日。如对此次认定有异议,公示期间可以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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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