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吉财教﹝2022﹞1196号)文件中关于吉林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规定,经毕业生个人申请,人才中心初审,符合2025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人员1人,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8月7日—8月13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注明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于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我们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匿名、冒名、假名以及线索不清晰的举报将不予受理。
来信来访接待机构:白城市暨洮北区人才交流中心。地址:白城市中兴东大路2—21号(白城市人力资源市场13号窗口);邮编:137000;举报电话:0436—3209701。
附件:拟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人员公示名单
序号 | 县市 | 姓名 | 2015—2019年 期间是否低保户 |
毕业学校 | 学制(年) | 毕业时间 | 工作单位 | 入职时间 | 申请补偿金额 (元) |
---|---|---|---|---|---|---|---|---|---|
1 | 洮北区 | 赵亮 | 是 | 吉林体育学院(本科) | 4 | 2019.06 | 洮北区林海镇学校 | 2020.10 | 16800 |
白城市暨洮北区人才交流中心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