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 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 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政府部门 | 农民工工 资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总包单位拒不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时,由经办金融机构依照企业存储的保证金或银行开具的保函承担担保责任,兑付拖欠农民工工资 | 按工程施工合同(或年度合同额)的3%比例存储 |
政府制定: |
《吉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吉人社联〔2021〕20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