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吉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吉财教〔2022〕1196号)文件中关于吉林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规定,经毕业生个人申请,人才中心初审,符合2026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人员1人,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6月15日—6月22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注明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于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我们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匿名、冒名、假名以及线索不清晰的举报将不予受理。
来信来访接待机构:白城市暨洮北区人才交流中心。地址:白城市中兴东大路2-21号,白城市人力资源市场12号窗口。
邮编:137000
举报电话:0436-3209617
附件:白城市暨洮北区人才交流中心关于拟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人员公示名单
白城市暨洮北区人才交流中心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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