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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时间:2019-08-31      来源:


  一、公益性岗管理

  (一)政策名称:公益性岗位补贴 

  (二)享受对象:市区公益性岗位人员 

  (三)政策内容: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四)申请条件:白城市区就业困难人员 

  (五)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597  

  (六)受理机构: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科(白城市洮北区中兴东大路2-21 215室) 负责人:马红梅 联系电话:0436-3209619 

  洮南市就业服务局就业科 洮南市团结广场4号楼 负责人:曹颖 联系电话:0436-6224050 

  镇赉县就业服务局就业科 镇赉县永安路民生大厦三楼 负责人:王林 联系电话:0436-7263023 

  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科 通榆县风电大路1508号 负责人:李立勇 联系电话:0436-4297016 

  大安市就业服务局 大安市康平北街45负责人:马君 0436-5204050 


  二、吉林省创业项目 

  (一)政策名称:吉林省省级创业促就业专项资金 

  (二)享受对象: 

  1.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类。 

  2.创业培训及创业能力提升类。 

  3.创业活动类。 

  (三)政策内容:创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方向清、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创业项目。以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补助、创业创新实训基地补助、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补助、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补助、博士后及留学回国人才双创基金补助、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补助、创业能力提升补助、创业活动补助及劳务输出专项补助为支持重点。 

  (四)申请条件: 

  1.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类。 

  1)用于对依法注册的各级政府、省内高校和企业创办的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给予支持。申报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申报单位应在吉林省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且正在运营,能够发挥带动作用。有明确的创业企业孵化周期,建立相应的准入和退出制度,具有连续滚动孵化功能。 

  3)为创业者提供免租或低租金、低费率的创业场所,具备形成企业创办、成长、出园、滚动孵化功能的创业实体。 

  4)园区场地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入驻创业企业20户以上,能带动50人以上就业,并与劳动者签订正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纳税的企业。 

  2.创业培训及创业能力提升类。省人社厅认定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开展的创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创业能力提升培训等相关项目(就业专项资金给予培训补助的,不重复支持)。 

  3.创业活动类。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大中专院校、社会团体及企业开展的创业创新项目征集与推介、创业宣传、创业竞赛(不含奖励资金)、创业就业大型招聘会等相关项目。创业竞赛规模应达到百人以上,招聘会规模应在千人以上。 

  (五)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吉林省创业促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社〔2017456 号)、《吉林省创业项目、省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省级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省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申报指南》 

  (六)受理机构: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科(白城市洮北区中兴东大路2-21 215室)负责人:马红梅 联系电话:0436-3209619 

  洮南市就业服务局 洮南市团结广场4号楼 负责人:纪长奎 联系电话:0436-6223942 

  镇赉县就业服务局就业科 镇赉县永安路民生大厦三楼 负责人:邰光远 联系电话:0436-7263023 

  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科 通榆县风电大路1508号 负责人:李立勇 联系电话:0436-4297016 

  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安市育才东路21号大安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一楼 负责人:刘菲菲 联系电话:0436-6198803 


  三、省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 

  (一)政策名称:省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申报 

  (二)享受对象: 

  1.依法注册的企业、事业或其他法人单位创办的创业创新实训基地。 

  2.高校、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离岗或兼职创办的创业创新实训基地。 

  (三)政策内容:用于对依法注册的企业、事业或其他法人单位创办的创业创新实训基地给予支持。对高校、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离岗或兼职创办的创业创新实训基地,引领和带动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优先予以支持。 

  (四)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应在吉林省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固定的创业培训、实训场所和设施设备,实训场所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 

  3.必须具有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团队、孵化企业等功能。有相应的创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实训指导师资队伍; 

  4.提供相应的实训实践平台,每年培训人数达到300人以上或大学生100人以上。 

  (五)政策依据:《吉林省创业项目、省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省级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省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申报指南》 

  (六)受理机构: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科(白城市洮北区中兴东大路2-21 215室)负责人:马红梅 联系电话:0436-3209619 

  洮南市就业服务局 洮南市团结广场4号楼 负责人:纪长奎 联系电话:0436-6223942 

  镇赉县就业服务局就业科 镇赉县永安路民生大厦三楼 负责人:邰光远 联系电话:0436-7263023 

  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科 通榆县风电大路1508号 负责人:李立勇 联系电话:0436-4297016 

  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安市育才东路21号大安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一楼 负责人:刘菲菲 联系电话:0436-6198803 

    

  四、补贴性城镇失业人员培训报名及开班审核 

  (一)政策名称:城镇失业人员补贴性培训 

  (二)享受对象:城镇失业人员、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贫困家庭子女。 

  (三)政策内容:开展补贴性技能培训,工种分44大类500个工种,分ABC三类,A240课时,B120课时,C80课时,每课时45分钟。职业培训补贴标准,A1200元,B600元,C400元。 

  (四)申请条件:培训对象本人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年度高校毕业证(或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证明及学生证)、吉林银行卡报名,额满后通知定点培训机构上报开班材料,审核合格后开班。 

  (五)政策依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吉林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财社〔2014540号)和《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下发政府补贴性培训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534号) 

  (六)受理机构: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能力建设科(白城市洮北区中兴东大路2-21 217  206室)。负责人:王力 联系电话:0436-3209616 

  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洮南市团结西路95号一楼大厅) 负责人:刘洪林  0436-6361856  

  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赉县民生大厦7楼)负责人:王春芳  0436-7306688   

  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榆县风电大路1508号五楼) 负责人:张志敏  0436-4297063 

  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安市育才东路21号大安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一楼) 联系人:刘菲菲 0436-6198803 


  五、补贴性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开班审核 

  (一)政策名称:补贴性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 

  (二)享受对象: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培训的城镇失业人员、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贫困家庭子女、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三)政策内容:开展补贴性技能培训,工种分44大类500个工种,分ABC三类,A240课时,B120课时,C80课时,每课时45分钟。职业培训补贴标准,A1200元,B600元,C400元。 

  (四)申请条件:企业持劳动合同、职工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年度高校毕业证(或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证明及学生证)吉林银行卡到人社部门报名,审批合格后可开班。 

  (五)政策依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吉林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财社〔2014540号)和《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下发政府补贴性培训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534号) 

  (六)受理机构: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能力建设科(白城市洮北区中兴东大路2-21 217  206室)。负责人:王力 联系电话:0436-3209616 

  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洮南市团结西路95号一楼大厅) 负责人:刘洪林  0436-6361856  

  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赉县民生大厦7楼)负责人:王春芳  0436-7306688   

  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榆县风电大路1508号五楼) 负责人:张志敏  0436-4297063 

  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安市育才东路21号大安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一楼) 联系人:刘菲菲 0436-6198803 


  六、补贴性新生劳动力培训开班审核 

  (一)政策名称:补贴性新生劳动力培训 

  (二)享受对象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三)政策内容:培训时限,1年内最少720学时,最多不超过1440学时。其中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同时给予每人每天10元生活费补贴。 

  (四)申请条件:学员持初高中毕业证、身份证报名,定点培训机构上报开班材料,审批合格后可开班。 

  (五)政策依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吉林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财社〔2014540号)和《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下发政府补贴性培训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534号) 

  (六)受理机构: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能力建设科(白城市洮北区中兴东大路2-21 217  206室)。负责人:王力 联系电话:0436-3209616 

  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洮南市团结西路95号一楼大厅) 负责人:刘洪林  0436-6361856  

  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赉县民生大厦7楼)负责人:王春芳  0436-7306688   

  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榆县风电大路1508号五楼) 负责人:张志敏  0436-4297063 

  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安市育才东路21号大安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一楼) 联系人:刘菲菲 0436-6198803 


  七、补贴性(网络)创业培训开班审核 

  (一)政策名称:(网络)创业培训 

  (二)享受对象:城镇失业人员、年度高校毕业生、贫困家庭子女、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三)政策内容:培训课时56课时,补贴标准:1500/人。 

  (四)申请条件:培训对象本人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吉林银行卡、应届初高中毕业证、户口本、年度高校毕业证(或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证明及学生证)到培训机构报名,额满后,定点培训机构上报开班材料,审核合格后开班。 

  (五)政策依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网络创业培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774号)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创业培训机构和师资管理等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0237号) 

  (六)受理机构: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能力建设科(白城市洮北区中兴东大路2-21 217  206室)。负责人:王力 联系电话:0436-3209616 

  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洮南市团结西路95号一楼大厅) 负责人:刘洪林  0436-6361856  

  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赉县民生大厦7楼)负责人:王春芳  0436-7306688   

  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榆县风电大路1508号五楼) 负责人:张志敏  0436-4297063 

  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安市育才东路21号大安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一楼) 联系人:刘菲菲 0436-6198803 


  八、补贴性技师培训开班审核 

  (一)政策名称:技师培训 

  (二)享受对象:企业一线工作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三)政策内容:给予承担培训任务的企业或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补贴,标准为技师补贴2000/人,高级技师3000/人,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2000/人。 

  (四)申请条件:企业或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按照规定向人社部门提交相关培训材料,人社部门审批合格后开展培训。 

  (五)政策依据:省人社厅《关于技师培训项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吉财社〔2014541号) 

  (六)受理机构: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能力建设科(白城市洮北区中兴东大路2-21 217  206室)。负责人:王力 联系电话:0436-3209616 

  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洮南市团结西路95号一楼大厅) 负责人:刘洪林  0436-6361856  

  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赉县民生大厦7楼)负责人:王春芳  0436-7306688   

  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榆县风电大路1508号五楼) 负责人:张志敏  0436-4297063 

  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安市育才东路21号大安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一楼) 联系人:刘菲菲 0436-6198803

 

  九、补贴性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申请 

  (一)政策名称:补贴性定点培训机构申请 

  (二)享受对象:具有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资质的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 

  (三)政策内容:人社部门依据相关政策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资质认定,公示无异议,确定定点培训机构名单。 

  (四)申请条件: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持相关申报材料一份,报送当地人社部门。申请材料详见(吉财社〔2014540号)(吉人社联字〔201534号)〔201774号)(吉人社办字〔2010237号) 

  (五)政策依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吉林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财社〔2014540号)和《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下发政府补贴性培训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534号)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网络创业培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774号)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创业培训机构和师资管理等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0237号) 

  (六)受理机构: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能力建设科(白城市洮北区中兴东大路2-21 217  206室)。负责人:王力 联系电话:0436-3209616 

  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洮南市团结西路95号一楼大厅) 负责人:刘洪林  0436-6361856  

  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赉县民生大厦7楼)负责人:王春芳  0436-7306688   

  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榆县风电大路1508号五楼) 负责人:张志敏  0436-4297063 

  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安市育才东路21号大安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一楼) 联系人:刘菲菲 0436-6198803

 

  十、职业培训补贴、项目培训补贴申请 

  (一)政策名称:职业培训补贴、项目培训补贴申请 

  (二)享受对象:职业培训包括城镇失业人员、年度高校毕业生、贫困家庭子女、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技师补贴培训包括企业一线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新型学徒制培训包括与企业新录用的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和转岗职工,并缴纳养老保险者 

  (三)政策内容:(企业)定点培训机构向人社部门提交补贴材料,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上报当地财政,款项拨付到学员个人银行卡,企业和培训机构代为申请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和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四)申请条件:定点培训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就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网络)创业培训:《创业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就业创业证》、《创业培训合格证》、身份证、税务发票复印件。 

  劳动预备制培训: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初高中毕业证复印件、代为申请协议,城市低保家庭学员的生活费补贴申请材料还应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 

  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技师培训: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与所在企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新型学徒制培训: 1.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领表(申请预支补贴资金只需此表及列入学徒计划证明材料); 

  2.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领明细; 

  3.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不低于10次的培训视频资料; 

  5.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凭证(企业培训中心开展本企业学徒培训可以不提供)。 

  (五)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吉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技师培训项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吉财社〔2014541号) 《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吉林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财社〔2014540号)和《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下发政府补贴性培训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534号)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网络创业培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774号)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创业培训机构和师资管理等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0237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度的实施意见》((吉人社联字【201972 

  (六)受理机构: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能力建设科(白城市洮北区中兴东大路2-21 217  206室)。负责人:王力 联系电话:0436-3209616 

  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洮南市团结西路95号一楼大厅) 负责人:刘洪林  0436-6361856  

  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赉县民生大厦7楼)负责人:王春芳  0436-7306688   

  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榆县风电大路1508号五楼) 负责人:张志敏  0436-4297063 

  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安市育才东路21号大安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一楼) 联系人:刘菲菲 0436-6198803 


  十一、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一)政策名称: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二)享受对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技能岗位工作的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 

  2.与企业建立相对稳定的劳动关系(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三)政策内容: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对学徒进行非全日制学籍注册,每人每年给企业补贴4000/人。 

  (四)申请条件:1.培训计划(企业根据需求与培训机构共同研究制定); 

  2.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申报书; 

  3.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 

  4.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 

  5.学徒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 

  6.劳动合同复印件、参保缴费记录等; 

  7.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信息。 

  以上材料由职业院校或企业上报人社部门,审核合格后开班。 

  (五)政策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度的实施意见》((吉人社联字201972 

  (六)受理机构: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能力建设科(白城市洮北区中兴东大路2-21 217  206室)。负责人:王力 联系电话:0436-3209616 

  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洮南市团结西路95号一楼大厅) 负责人:刘洪林  0436-6361856  

  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赉县民生大厦7楼)负责人:王春芳  0436-7306688   

  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榆县风电大路1508号五楼) 负责人:张志敏  0436-4297063 

  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安市育才东路21号大安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一楼) 联系人:刘菲菲 0436-6198803 


  十二、省、市首席技师工作室和师徒工作间申请及认定 

  (一)政策名称:省、市首席技师工作室和师徒工作间申请及认定 

  (二)享受对象:企业的技师或高技能人才,依托企业建立工作室或工作间。 

  (三)政策内容:认定的省、市首席技师工作室和师徒工作间享受一定资金扶持。 

  (四)申请条件: 

  省、市首席技师工作室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首席技师的条件。首席技师应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获得吉林省千名首席技师或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2.获得国家级一类竞赛前10名或国家级二类竞赛前5名、省级一类竞赛前3名;3.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成果奖或国家发明专利;4.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5、获得市级竞赛前3名;6.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较大贡献。  

  2.依托企业建立工作室,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符合条件的首席技师;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能够为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3.依托职业院校建立工作室应当具备的条件。有符合条件的首席技师;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能够为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  

  省、市师徒工作间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 

  2.能够为工作间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工作场地、设备和设施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3.能够带动就业、创业,企业具有一定规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4.企业管理规范,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师傅的条件: 

  1.师傅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突出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技能人才。 

  2.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和自愿将技能传承,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间日常工作。 

  3.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在区域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4.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5.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技术问题。 

  (五)政策依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白城市首席技师工作室白城市师徒工作间评选工作的通知》((白人社联发20199 

  (六)受理机构: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能力建设科(白城市洮北区中兴东大路2-21 217  206室)。负责人:王力 联系电话:0436-3209616 

  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洮南市团结西路95号一楼大厅) 负责人:刘洪林  0436-6361856  

  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赉县民生大厦7楼)负责人:王春芳  0436-7306688   

  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榆县风电大路1508号五楼) 负责人:张志敏  0436-4297063 

  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安市育才东路21号大安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一楼) 联系人:刘菲菲 0436-6198803 

    

  十三、全省万名青年技术能手评选申报 

  (一)政策名称:全省万名青年技术能手申报 

  (二)享受对象:企业或技工院校一线技术工人或教师 

  (三)政策内容:激励政策。“颁发证书、晋升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领取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三项激励政策。即:一是人社部门颁发“青年技术能手”证书。二是晋升上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无职业资格的晋升初级工,初级工晋升中级工,以此逐级类推。已是高级技师的不晋升)。各部门、企业、行业按照人社部规定的目录清单、权限及职业技能等级试点相关文件精神分别实施。三是符合《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767号)文件要求的,享受对应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不符合文件要求的不能享受。 

  (四)申请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在培养高技能人才,传授技艺方面成绩突出,在全市有较大影响的技师或高级技师; 

  2.在技术创新、开发新产品,在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中有突出贡献,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同行中有较大影响的技术工人; 

  3.在本单位作出突出贡献的吉林技能大奖、吉林省技术能手获得者; 

  4.在全国或省级、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荣誉者; 

  5.具有民间传统工艺绝技、绝活,热心传授技艺,社会公认的能工巧匠。 

  6.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知识,技能水平在本单位、本系统青年技术工人中处于领先地位; 

  7.安全、优质、高效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 

  以上申报由企业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五)政策依据:关于印发2019年度《评选万名青年技术能手振兴吉林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受理机构: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能力建设科(白城市洮北区中兴东大路2-21 217  206室)。负责人:王力 联系电话:0436-3209616 

  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洮南市团结西路95号一楼大厅) 负责人:刘洪林  0436-6361856  

  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赉县民生大厦7楼)负责人:王春芳  0436-7306688   

  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榆县风电大路1508号五楼) 负责人:张志敏  0436-4297063 

  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安市育才东路21号大安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一楼) 联系人:刘菲菲 0436-6198803 


  十四、技工院校管理 

  (一)政策名称:新生注册 

  (二)享受对象:学籍学生 

  (三)政策内容:全市各技工院校到白城市人社局对新入学的新生进行纸质名册备案,并进行《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注册。 

  (四)申请条件:各技工院校提交新生入学名册进行《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注册。 

  (五)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吉林省技工院校学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指南》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868 

  6.受理机构: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能力建设科(白城市洮北区中兴东大路2-21 217  206室)。负责人:王力 联系电话:0436-3209616 

  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洮南市团结西路95号一楼大厅) 负责人:刘洪林  0436-6361856  

  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赉县民生大厦7楼)负责人:王春芳  0436-7306688   

  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榆县风电大路1508号五楼) 负责人:张志敏  0436-4297063 

  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安市育才东路21号大安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一楼) 联系人:刘菲菲 0436-6198803 


  十五、学生免学费和助学金申报 

  (一)政策名称:免学费和助学金申报 

  (二)享受对象:各技工院校学籍生。 

  (三)政策内容:县(镇)户口及城市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学生享受国家免学费,助学金按在校学生的15%确定享受人数,每人每年2000/人。技工院校要在31-420日和 91-1020日进行软件系统注册,不得逾期。 

  (四)申请条件: 各技工院校提交享受资助政策统计表、《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注册,人社部门审核后上报省厅。 

  (五)政策依据:关于调整技工院校学生学籍注册免学费和助学金审批时间的通知》《关于印发《吉林省技工院校学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指南》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868 

  (六)受理机构: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能力建设科(白城市洮北区中兴东大路2-21 217  206室)。负责人:王力 联系电话:0436-3209616 


  十六、毕业证发放 

  (一)政策名称:毕业证发放 

  (二)享受对象 

  各技工院校学籍生。 

  (三)政策内容:学业期满的学生发放毕业证书。由技工院校上报毕业生名册,并在《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上进行毕业证书打印,由白城市人社局进行审核验印 

  (四)申请条件:由技工院校上报毕业生名册,并在《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上进行毕业证书打印,由市人社局进行审核验印 

  (五)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吉林省技工院校学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指南》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868 

  (六)受理机构: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能力建设科(白城市洮北区中兴东大路2-21 217  206室)。负责人:王力 联系电话:0436-3209616

 

  十七、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和办理 

  (一)政策名称:社会保险补贴 

  (二)享受对象: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 

  (三)政策内容:补贴范围 

  1.就业困难人员 

  1)灵活就业。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2)单位招用。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最长不超过60个月),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36个月)。对20081231日前,认定且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和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即时达到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仍处于灵活就业状态,可再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至退休。 

  2.高校毕业生 

  1)灵活就业。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2)自主创业。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3)小微企业招用。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3.农村劳动力 

  (1)灵活就业。经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2)单位招用。招用经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四)申请条件: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 

  (五)政策依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794号) 

  (六)受理机构:白城市就业服务局再就业服务科(白城市洮北区中兴东大路2-21号 人社一楼大厅2号窗口) 负责人:王艳 联系电话:0436-3209717 

  洮北区就业服务局城镇就业科 白城市中兴大路3号 负责人:孙敬薇 联系电话:0436-3325821 

  洮南市就业服务局就业科  洮南市团结广场4号楼 负责人:杨迪  6224050 

  镇赉县就业服务局就业科 镇赉县永安路民生大厦三楼 负责人:邰光远 联系电话:0436-7263023 

  通榆县就业服务局城镇就业科 通榆县风电大路1508号 负责人:彭丽娟 联系电话:0436-4297061 

  大安市就业服务局城镇就业科 大安市康平北街45负责人:罗宇峰 联系电话:0436-5209210 


  十八、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 

  (一)政策名称: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 

  (二)享受对象: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三)政策内容: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四)申请条件: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培训时限,A240学时、B120学时、C80学时。参加培训人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申请。享受培训补贴的培训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五)政策依据:《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吉政发〔201732号)、《吉林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吉财社〔2014540号)、《吉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吉财社〔2019591 

  (六)受理机构:白城市就业服务局 白城市长庆南 

  8号 负责人:武丹 联系电话:0436-3206971 

  洮南市就业服务局 洮南市团结广场4号楼 负责人:杨迪  联系电话:0436-6224050 

  镇赉县就业服务局 镇赉县永安路民生大厦三楼 负责人:佟肖 联系电话:0436-7263023   

  通榆县就业服务局 通榆县风电大路1508号 负责人:林峰 联系电话:0436-4297060 

  大安市就业服务局 大安市康平北街45负责人:王晶 联系电话:0436-5209210 


  十九、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及办理 

  (一)政策名称: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及办理 

  (二)享受对象:个人和企业 

  (三)政策内容:对个人和企业创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四)申请条件:白城市区有意创业的个人和企业 

  (五)政策依据:《吉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长银发〔2016279) 

  (六)受理机构:白城市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白城市洮北区中兴东大路2-21号市人社局服务大厅5号窗口 负责人:马若怀 联系电话:0436-3209713 

  洮北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白城市中兴大路3负责人:周建光 联系电话:0436-3225821 

  镇赉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镇赉县永安路民生大厦三楼负责人:宋庆超 联系电话:0436-7263019 

  洮南市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洮南市团结广场4号楼 负责人:刘华君 联系电话:0436-6224050 

  通榆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通榆县风电大路1508负责人:任鹏 联系电话:0436-4297057 

  大安市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大安市康平北街45负责人:李威 联系电话:0436-5209220 


  二十、白城市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创业创新工作 

  (一)政策名称:白城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工程 

  (二)享受对象:白城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政策内容:《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白城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工程指导意见》(白政发20179号) 

  (四)申请条件:白城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五)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业创业工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528)、《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业创业工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白政发〔20161) 

  (六)受理机构:白城市暨洮北区人才交流中心 白城市中兴东大路2-21号(人才市场大厅) 负责人:沈虹君 联系电话:0436-3209650 

  大安市人才交流中心 大安市康平北街45负责人:齐岩 联系电话:0436-5211986 

  通榆县人才交流中心 通榆县开通镇风电大路1508负责人:郭丽梅 联系电话:0436-4297036 

  镇赉县人才交流中心 镇赉县镇赉镇永安东路799负责人:张俊杰 联系电话:0436-7293791 

  洮南市人才交流中心 洮南市富文西路86号 负责人:陶丽 联系电话:0436-6253245 


  二十一、税收减免政策 

  (一)政策名称: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 

  (二)享受对象: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1日至1231日;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 

  (三)政策内容: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四)申请条件: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按上述标准计算的税收扣减额应在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五)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业创业工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528)、《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业创业工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白政发〔20161) 

  (六)受理机构: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科(白城市洮北区中兴东大路2-21 215室) 负责人:马红梅 联系电话:0436-3209619 

  洮南市就业服务局就业科 洮南市团结广场4号楼 负责人:曹颖 联系电话:0436-6224050 

  镇赉县就业服务局就业科 镇赉县永安路民生大厦三楼 负责人:王林 联系电话:0436-7263023 

  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科 通榆县风电大路1508号 负责人:李立勇 联系电话:0436-4297016 

  大安市就业服务局 大安市康平北街45负责人:罗宇峰 1384363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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