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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第四次面向社会公开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时间:2024-12-03      来源:


  为进一步发挥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积极作用,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90号)和《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帮扶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10号)要求,根据年初确定的安置计划,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安置人员数量
  此次公开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34名。
  二、安置对象
  具有洮北区户口,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12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三)报名地点。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2号窗口(中兴东大路2-21号)。
  (四)携带资料。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填写并携带《白城市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表格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本人户口本原件;
  4.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需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5.小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2张(红、白、蓝底均可)。
  (五)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缴纳社会保险、申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申领失业保险金等情况进行审查。对不合格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四、岗位聘任
  结合就业困难人员报名情况,主要采取用人单位和市人社局共同面试的方式确定招用人选。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残疾人、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五、公示
  确定为拟招用人员的,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岗位补贴
  本次安置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按照现行标准发放。社会保险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岗位期限
  公益性岗位安置实行3年退出机制,用工协议一年一签,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3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员,可按程序再安置一次(如政策有新的变化,按新政策执行)。
  联系人:于振宇 孙淑辉
  联系电话:0436-3209717
  
  附件:1.白城市第四次面向社会公开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需求统计表
     2.白城市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初审:张殿智
复审:张殿智
终审:马宁




1.白城市第四次面向社会公开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需求统计表.xlsx
2.白城市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责任编辑:王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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