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 人社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1号)、《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免申即享”发放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5〕10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补贴申领流程、提升惠民政策落实质效,我市202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实行“免申即享”发放模式。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1.低保家庭毕业生;
2.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3.残疾毕业生;
4.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5.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低保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为800元/人。
三、申报流程
(一)高校初审
第一至三类毕业生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系统比对: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对应系统中“城乡低保学生”;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对应系统中“特困救助学生”;残疾高校毕业生对应系统中“残疾学生”。
第四类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业务管理系统开展数据比对。
第五类零就业家庭毕业生以及系统中未查询到的毕业生,须本人提供佐证材料原件,由人才中心协调就业部门进行身份校验后加入初审名单。
(二)信息确认
高校向初审名单中的毕业生发送通知,毕业生确认并承诺符合补贴类型,并按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扫描件。未按时提供身份证和社保卡扫描件的视为自愿放弃。
(三)人才中心复审
高校于2026年9月15日前,将系统比对结果、补贴台账、上传模板、毕业生扫描件一同报送人才中心复审。
(四)校内公示
高校将人才中心复审通过后的人员信息在校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
人才中心将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名单报财政部门履行资金拨付流程。资金直接拨付至补贴对象社保卡。
四、工作责任
一要加强政策宣传。高校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尤其针对毕业年度的毕业生详细解读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做到“应享尽享”。二要强化审核比对。高校在初审环节采取数据比对与纸质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排查问题、减少偏差。三要压实岗位责任。落实“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压紧各环节责任,筑牢防线。
白城市暨洮北区人才交流中心
2026年8月31日
责任编辑:王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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