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实施工作,保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续签的及时性、规范性,有效维护和保障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吉林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人联字〔2005〕43号)、《关于加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备案管理的通知》(白人社联发〔2010〕100号)文件规定,决定开展全市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第五轮聘用合同续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续签范围
市直各部门及各直属事业单位中2017年度至2019年度,聘用合同期满的人员(2019年12月31日到期);聘用时间签订至退休,但期间发生岗位变更的人员;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二、续签要求
一是要确保程序规范。聘用期限原则上为三年,续签聘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事业单位因新招聘、人员流动、政策性安置等人员聘用起始时间根据进入单位时间确定。事业单位正、副职领导(正、副县处级及以上除外)要与主管部门法定代表人签订聘用合同,其他工作人员要与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式两份,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各执一份,个人档案和人社部门留存合同副本。
二要确保内容规范。本次续签,各单位不用重新领取新合同,在上期新版合同的最后一页《聘用合同续签书》进行续签。聘用时间签订至退休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合同书》继续有效,所聘岗位发生变化的,本次可采取签订新版《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变更原聘用合同相应内容,完善聘用手续但不再签至退休,聘期从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机关工勤人员合同书使用《机关工勤人员聘用合同书》,备案表使用《白城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名册》、《白城市事业单位聘用工勤人员审核表》。
三要确保时限规范。本次聘用合同续签工作自通知下发后开展,于2020年3月底结束。过期不予受理。
三、工作要求
(一) 要加强领导。各部门要落实领导责任制,确定一名局级领导负责所属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续签工作。要落实工作责任制,各部门人事管理机构是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续签工作的具体责任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保证所属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续签工作有效实施。各事业单位要建立聘用合同续签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续签工作。
(二) 要严密组织。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续签工作涉及广大事业单位人员切身利益。各部门必须采取措施,精心安排,缜密组织,认真解决续签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续签工作稳步推进。
(三) 要坚持标准。各单位在组织聘用合同续签时,必须严格按照设置的岗位数额和岗位聘用条件聘用人员,不得突破岗位数额,不得降低岗位聘用条件。
(四) 要确保稳定。各单位对出现的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空缺岗位必须按照竞聘上岗的要求,在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认真制定空缺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认真履行规定的程序。竞聘上岗实施方案需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实行竞聘上岗方案、竞聘岗位、竞聘资格条件、竞聘上岗办法、竞聘上岗结果“五公开”,竞聘结果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