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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白城市病退(退职)鉴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5-29      来源: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33号)精神,本年度病退(退职)鉴定申报工作于2020年6月1日开始至2020年7月31日结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以下称失业人员),持有残疾人联合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均可自愿申请参加病退(退职)鉴定。

  1、截止2020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以档案主件最早记载为准),申请退职者不受年龄限制; 2、缴纳养老保险费(含视同缴费)满15年(机关、事业单位依据有关规定);3、医疗机构的有效医疗资料。

  二、申报程序

  1、在职职工向所在的县(市)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查后报送各县(市)人社局,各县(市)人社局审核后统一报送市劳鉴办(市人社局工伤科);2、失业人员向所在的县(市、区)档案托管机构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材料,经档案托管机构审查合格后由档案托管机构报各县(市)人社局,各县(市)人社局审核后统一报送市劳鉴办(市人社局工伤科);3、无职工档案的残疾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由所在县(市)残联审查签章后报县(市)人社局,各县(市)人社局审核后统一报送市劳鉴办(市人社局工伤科);4、驻白中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市劳鉴办(市人社局工伤科)。

  三、需提供的材料证件

  1、凡申请参加病退(退职)鉴定人员均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一张;(3)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缴费证明(社保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缴费证明);(4) 住院病历加盖医院封章,如精神性疾病须提供2年以上住院病历或5年以上门诊病历。分别提交给单位或托管机构等业务受理部门。

  2、在职职工申请病退(退职)鉴定在提供上述材料同时,还需提供人员档案;失业人员在提供上述材料同时,还需提供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无职工档案的残疾人在提供上述材料同时,还需提供二代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几点特殊说明

  1、市就业服务局档案托管机构(白城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厅3号.4号窗口)、洮北区就业服务局档案托管机构、各县(市)人社局报名受理结束后,将本部门或本县(市)审查受理的全部申报人员的鉴定表、相关材料及电子表格一并报送白城市人社局工伤科(劳鉴办)。

  2、申报疾病为各类癌症、精神病、尿毒症的人员需在劳动能力鉴定表下面注明医疗机构名称和住院病历号码。

  3、按轻重程序申报疾病不得超三种,参加鉴定人员不按时参加鉴定,两年内不予再次申报,列入不诚信名单。

  4、各类人员劳动能力鉴定表可自行到白城市人社局网站下载相关表格,用A4纸正反面打印。

  5、病退鉴定不收取鉴定费。被鉴定人员需要在鉴定现场做辅助检查的费用由医院按规定收取,由被鉴定人员自行承担。鉴定期间所发生的交通、食宿等各项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3209618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8日




附件1:在职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xls
附件2: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能力鉴定表.doc
附件3:残疾人劳动能力鉴定表.doc
附件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能力鉴定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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