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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白城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的通知


时间:2020-10-27      来源:


市直各企业、事业单位:

  按照2020年白城市职称评聘工作部署,决定开展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国家规定的考试范围以外的市属各类企事业单位(市属企业是指工商注册在白城市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组织申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核认定。

  2.具有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的免予认定,可视同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初级资格。

  二、认定条件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具有行业准入专业限制要求和涉及人身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的专业,所学专业须与申评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认定: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并从事本专业一年以上的;

  2.具有大专学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从事本专业三年以上的;

  3.具有中专学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从事本专业五年以上的;

  2020年度初级职称认定从事现岗位工作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30日前。

  三、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由个人向本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申请,并填报《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

  2.考核公示。由用人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对申请人工作情况及认定条件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3.组织申报。由用人单位对考核合格人员的《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进行核定,并填写《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报汇总表》,按工作程序,上报主管部门审核确定。

  4.审核确定。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申报认定人员进行核准,对核准人员进行汇总,并将申报人员《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和《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报汇总表》及电子版,统一报送市人社局专技科审批备案。

  5.审批备案。按照认定权限,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6.核准存档。对符合人员予以核准后,由用人单位将审核批准的《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存入所属人档案。

  四、申报时间、地点

  1.时间安排:11月2日至11月15日集中收取材料(不包括工作日)。

  2.报送地点:白城市就业局601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436-3207170

  五、相关要求

  1.初级资格认定表用A4纸电子版填写,打印一份。小二寸照片二张(不限背景,一张粘贴在表格上,另一张和身份证复印件粘贴一起);

  2.申报材料时提供毕业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返回)。

  3.请各企业、事业单位按要求统一申报本部门初级资格认定人员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1.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

  2.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报汇总表

  3.专业目录

    

  白城市人社局专技科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1:吉林省初级资格认定表.doc
附件2: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认定汇总表.xls
附件3:专业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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