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全省第一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一级岗位评聘试点工作和第八批二级岗位三级岗位评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职称工作安排部署,印发了白城市《关于调整白城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聘条件的通知》(白人社发〔2020〕35 号),现决定开展我市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聘工作,相关单位请认真传达,并按要求开展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材料
(一)推荐报告。县(市、区)申评人员需由当地人社局出具正式红头文件;市直各相关单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正式行文报送。
(二)《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聘审批表》3份(A4纸)。
(三)《吉林省第八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荐竞聘人员评审一览表》2份(A3纸)以及《吉林省第八批三级岗位推荐竞聘人员汇总表》1份,附电子版。
(四)申报材料册。申报人员须印装《申报材料册》一式5份,内附职称证、身份证、岗位聘任文件及其他业绩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编写目录和页码,不得超过15页,每个证明件须加盖公章,),附报PDF格式电子版。材料册中证明材料原件需一并提交。
(五)申报人需提供由纪检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
二、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依据本通知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业绩成果材料。
(二)单位推荐。单位自主确定推荐数额,受理审核申报人员业绩成果材料,择优确定推荐竞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履行推荐上报程序。
(三)主管单位审定。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单位,需对拟上报人选进行严格审定,符合条件人员按照程序组织推荐。
(四)评审确认。市人社局对申报竞聘人员审核确认后,组建专家评聘委员会开展岗位评聘工作,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履行发文和聘任手续。
三、相关要求。
1.申评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资格取得时间、岗位聘任时间以及业绩成果时间均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2.申评人员出现年度考核等次在基本合格及以下情形的,该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任职年限,翌年不得申评各级别岗位。
3.原则上,申评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应提供受聘四级岗位以来的业绩成果。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月4日—1月15日(工作日除外),过期不再受理。
地点:白城市就业服务局六楼(601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刘丽娟 电话:0436-3207170
附件:
1.关于调整白城市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聘条件的通知
2.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任审批表
3.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荐竞聘人员评审一览表
4.吉林省第八批三级岗位推荐竞聘人员汇总表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