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人社发〔2023〕17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政策要求,加快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队伍建设,现就做好2023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从事《202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种目录》(附件1)技术工种工作的工勤人员,国家另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初级工:在编且已在技术岗位工作。
2.中级工:工作年限满10年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合格。
3.高级工:工作年限满20年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合格。
4.技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合格满3年。
5.高级技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技师技术等级考核合格满3年。
(二)破格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突破工作年限和考核合格年限要求申报考核,但不能越级申报。
1.在省部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荣誉称号。
2.在技术创新、发明中取得成果,并具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
3.荣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称号。
4.荣获记功及以上奖励或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档次(该条破格条件仅限使用一次)。
(三)工作年限及技术等级考核合格年限计算到2023年末。
(四)因工作岗位调整或实际工作需要且符合晋级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同意可直接晋级申报其它职业。
(五)2024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2024年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提前在今年申报考核。
(六)报名材料
1.《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表》2份(附件2);
2.考生近期(六个月内)同版正面免冠小二寸蓝底照片4张;
3.考生上一等级证书原件和存档表原件;
4.考生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原件(近期工资核定表原件);
5.考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
申报破格考核的还需提交破格材料及有关文件原件。
(七)定级 (认定)考核
调入机关事业单位前,未取得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可按调入前工作年限申报定级考核,已取得国家有关部委或省级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可按调入前工作年限申报认定考核。申报条件为:
1.初级工:学徒期满已转正定级。
2.中级工:工作年限满10年。
3.高级工:工作年限满20年。
工作年限计算到调入机关事业单位当年年末。
三、报名要求
(一)申报工种
申报工种、等级详见《202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种目录》(附件1)。
(二)报名方式
各县(市、区)由所辖人社局统一报送,市直各单位由本单位统一报送。
(三)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9日。
(四)报名地点
白城市洮北区长庆南街8号就业服务局五楼(506室),电话:0436-3206959。
四、考核管理
(一)考核内容
1.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职业道德、政治经济常识、安全操作常识、科技常识、法律常识等。
2.专业能力考核内容主要为本职业知识技能及技术技能。
3.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内容主要为本人工作表现和业绩成果,由考生所在单位统一组织评定。
(二)考核方式
1.理论知识考试、专业能力考核采取闭卷笔试方式,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采取工作表现和业绩成果考核评定的方式。
2.采取标准参照型考试模式,各科实行百分制,每科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考核合格。
(三)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为2023年10月21日,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10:30-11:30(专业能力考核)。
(四)成绩发布
2023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成绩将于2023年11月24日通过12333发布。
(五)收费标准
考核收费按《关于调整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的通知》(吉省价收字〔2001〕24号)规定执行。(附件3)
五、其他
(一)考核结束后,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考生单位主管部门(或考生单位)向合格考生发放《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考生人事档案,一份考生个人留存。
(二)考核合格日期统一为2023年12月31日。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事关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技能岗位工勤人员切身利益,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执行,落实工作责任,规范管理,确保全市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单位:白城市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指导中心
咨询电话:3206959
附件:1.202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种目录
2.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表
3.考核收费标准(吉省价收字〔2001〕24号)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