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卫健委令第55号《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91号)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33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病退(退职)鉴定工作,现将202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病退(退职)鉴定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参加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病退(退职)鉴定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机关、参公单位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职工作人员。
(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以档案主件最早记载为准),申报退职者不受年龄限制。
(三)缴纳养老保险费(含视同缴费)满15年。
(四)具有医疗机构的有效医疗资料。
二、报名时间
2025年8月4日至9月19日。
统一组织现场鉴定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受理部门
在职职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审查后报送所在地人社局复核,各地人社局复核通过后汇总,统一报白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
四、申报材料
(一)《机关事业单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劳动能力鉴定表》(A4纸,电子版填写完毕后双面打印),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申请人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用人单位或者档案托管机构加盖公章。
(二)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缴费证明(带二维码)。手机申领程序为:打开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查询→下载→打印,也可到当地社保经办窗口打印。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医疗资料(原件或加盖封章的复印件)。精神类疾病需提供2年以上住院病历或5年以上门诊病历。
(四)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1张A4纸上。
各县市受理部门审核后需将上述材料及原件扫描形成电子档案,《申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劳动能力鉴定人员名册》电子版汇总后打印并加盖公章,一并报白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五)申报参加病退(退职)鉴定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档案及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相关事宜
(一)机关事业单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病退(退职)鉴定按照省有关要求,采取统一组织、公开实施、集中鉴定的方式进行。
(二)按照在哪报名由哪审核的原则,各受理部门要严格审核报名者的条件及材料,合格后统一上报白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三)被鉴定人员应当按规定的鉴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并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所申报疾病的诊断证明、病历等材料和辅助检查资料(X光片、CT片、病理报告等)。无故不参加鉴定的,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四)机关事业单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病退(退职)鉴定报名不收费。被鉴定人员需要在鉴定现场做辅助检查的,由劳动能力鉴定现场所在医疗机构按照规定收取费用,由被鉴定人员自行承担。鉴定期间所发生的交通、食宿等各项费用自理。
(五)被鉴定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诊断、病历及辅助检查资料。鉴定现场携带病历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不能出具鉴定结论。如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取消鉴定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机关事业单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病退(退职)鉴定结果将由白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汇总,经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hrss.jlbc.gov.cn/)公示7天无异议,由白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制作《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分发至原报名渠道,并由原报名渠道统一发放。
(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1年内有效。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再次申报劳动能力鉴定应自上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
(八)报名咨询电话:
白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0436-3209618;
洮南市人社局:0436-6220355;
大安市人社局:0436-5233905;
通榆县人社局:0436-4297030;
镇赉县人社局:0436-7293793。
附件:
1.机关事业单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劳动能力鉴定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劳动能力鉴定人员名册(模板)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9日
初审:王洪艳
复审:齐志
终审:高莉姝
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劳动能力鉴定表(A4纸双面打印).xls
附件2:申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劳动能力鉴定人员名册(模板).xls
责任编辑:王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