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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遴选的通知


时间:2026-05-06      来源: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培训机构:

为有效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高效、有序、规范发展,根据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政策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的通知》《吉林省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吉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和白城市印发的《定点技能培训机构备案管理制度》《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制度》等规定,市本级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57日至25日。

地点:到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申报(316室),联系人:苏晓明,联系电话:0436-3209616

各地可结合实际,适时开展本地定点培训机构申报工作。

二、申报条件及提交材料

(一)申报条件。申请政府补贴培训的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开展培训的师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课程体系、培训教学资源等,符合消防、卫生、安全等要求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及企业培训中心等。其中民办培训机构需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且上年度年检被评定为合格等级。

(二)提交材料

1.办学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培训的职业(工种)及等级。

3.培训大纲。

4.授课教师资质,提交授课教师聘任协议复印件,身份证、学历、教师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

5.理论与实操课课时。

6.培训场地条件,提供场地使用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及照片,场地消防合格证明材料,卫生安全合格证明材料(带食堂餐饮的提供),安全合格证明材料(有大跨度房屋的提供)。

7.实训设施设备,设备数量明细及合法使用证明(采购发票及租赁协议),照片。

以上材料复印件胶装成册,需提供5份。

三、工作流程

本次遴选工作流程共分两个阶段。

(一)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围绕申报条件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培训单位,进入下一环节。

(二)评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根据初审情况开展认定评审工作。在专家库内随机抽取5-7名专家,成立专家组,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同时开展实地核查,通过综合打分,确定定点培训机构。定点培训机构名单将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地人社部门要将此次遴选工作作为推动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要对辖区内的培训机构广泛开展宣传和推动,对符合条件的培训单位要积极引导定点培训机构的申报,不断壮大培训机构体量,为促进就业发挥作用。

(二)要强化监管。各地人社部门要坚持凡补必进、不进不补原则,强化培训补贴实行实名制管理,统一录入吉林省职业技能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要建立补贴性培训项目真实性、完备性审核制度,实行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考核制度。在过程监管中要完善生物识别(含人脸识别或指纹打卡)、远程监控、视频录制等监管技术手段,实现培训过程有记录、可查询、可追溯。

(三)要建好目录。各地人社部门要建好政府补贴培训项目目录和定点培训机构目录。要聚焦当地重点产业发展和劳动者就业需求,形成政策补贴培训项目目录,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对不符合区域产业发展、企业岗位需求或劳动者培训就业意愿的低效无效培训项目,要及时移出。同时要将确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及时向社会公布,对自愿退出,存在违纪违规等情况的定点培训机构要及时移出目录。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56

初审:苏晓明
复审:张明哲
终审:温玉明




责任编辑:王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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