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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白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4-15      来源:


                                       白人社发〔2019〕8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有关科室:
  现将《白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搞好这次活动,切实收到成效。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43号),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36号)和《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人社函字﹝2019﹞6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织密网、兜底线、建机制”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防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提升系统干部职工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自觉维护基金安全,保障社会保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活动主题  
  (一)进一步提高对基金安全重要性的认识。通过警示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到基金是社会保险的“生命线”,是制度运行的物质基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侵占。树立基金纪律是“高压线”的意识,从思想上真正重视基金安全,在行动上自觉维护基金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制度建设。结合警示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办法、要情报告制度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业务流程,完善制约机制,堵塞工作漏洞,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基金风险。 
  (三)进一步提高基金安全程度。按照边学习边提高,边教育边整改的原则,把警示教育活动贯穿到实际工作中,使审计和内控制度检查发现的问题切实得到整改,使各项加强基金管理监督的措施得到落实,使基金安全程度得到明显提高。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社会保险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一是学习《刑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内容,明确职责要求,增强守法意识。二是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强化规矩意识,严守纪律红线。三是在公共场所张贴部里统一印制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宣传画,深入宣传从重处理贪污社会保险基金行为规定和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二十个不准”纪律。  
  (二)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违法案件教育。一是组织社会保险工作人员学习部里编发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违法案件分析汇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违规案件警示录》、《社会保险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警示录》等资料。二是聚焦近年来发生在各地的社会保险领域的典型案件,深入分析案发原因,汇编成警示教育材料,用身边案例教育影响周围工作人员,增强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参加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专题培训和讲座。积极参加省厅开展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主题培训和讲座,通过参加培训和讲座,认清基金管理风险的防控形势、任务和要求,积极参与到对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分析中,梳理剖析风险点。明确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岗位职责、个人职责,进一步了解职责、敬畏职责、落实责任。
  (四)组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大讨论。一是广泛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大讨论活动,围绕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谈感想、找差距、查原因、出实招。坚持问题导向,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和职责摆进去,对照检查,梳理身边的基金管理风险漏洞,深入查摆问题原因,研讨堵塞管理漏洞的具体措施,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出谋划策,建言献策。二是积极做好征文选送工作。按照部里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实招硬招”征文活动要求,各县(市、区)人社局要积极组织参与,做好优秀文章的选送推荐工作。市人社局将对推荐上来的征文进行评审,向省厅审计监督局报送。
  (五)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反欺诈反冒领宣传工作。一是广泛发起社会保险基金“反欺诈反冒领”专题宣传活动,精选已处置完毕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使欺诈冒领违法的观念深入人心,对不法行为产生震慑效应。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制定好本地区宣传报道方案,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设置“反欺诈反冒领”宣传专栏,积极与主流媒体开展合作,提高公众对欺诈冒领危害性的认识。三是广泛开展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公众对身边涉嫌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线索进行举报投诉。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阶段(4月份)
  市人社局及各县(市、区)人社局,按照省厅统一安排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市人社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适合本地区、本部门的活动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并将活动方案报送省厅审计监督局。
  (二)实施阶段(5月至8月份)
  1.5月份,各县(市、区)人社局自行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大讨论活动,并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实招硬招”征文撰写工作,每个县(市、区)人社局不得少于1篇。5月底,参加省厅统一组织各地基金监督机构骨干人员开展的专题培训。
  2.6月份,参加省厅依托“金业大讲堂”面向全系统举办的一期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主题讲座。各县(市、区)人社局开展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并开展征文选送工作。6月21日前,各县(市、区)人社局将征文以县(市、区)为单位报送市人社局审计监督科。6月底,市人社局将征文报送省厅审计监督局。
  3.7月份,各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学习部里编发的案例汇编和警示录,针对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集中开展违法案例教育。
  4.8月份,各县(市、区)人社局与省厅、各地人社部门和省社保局同步面向社会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反欺诈反冒领”专题宣传活动。
  (三)总结验收阶段(8月底至9月底)
  各县(市、区)人社局要对此次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送并总结推广,9月6日前将总结及相关佐证材料和视频资料报送市人社局审计监督科。
  9月底前,省厅将组织人员对各地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检验各地活动开展取得的实际成效,各县(市、区)做好迎检准备。考核验收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点案调阅,针对典型的欺诈骗取社保基金案件案卷进行查阅,查看案件处理是否及时、处理是否合规,案卷整理是否规范。
  2.点题调研,结合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调研,提出防范解决措施。
  3.点名调考,现场抽点社会保险工作人员,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掌握情况进行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警示教育活动,切实将此次活动作为防范化解社会保险重大风险的具体措施,作为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环节。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细化活动方案,建立调度台账,明确任务分工,抓好统筹协调,确保警示教育活动顺利推进。 
  (二)精心设计,注重实效。要以此次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精心设计活动内容和形式,可根据实际拍摄警示教育片,组织开展沙龙讨论、社保法律法规知识测评、风险防控知识竞赛等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积极参与,不搞形式主义,重在入脑和践行,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范围,真正取得实效。
  (三)总结经验,持之以恒。要认真总结本次活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把警示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将推动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持之以恒地开展,探索建立维护基金安全的长效机制。
  联 系 人:张殿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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