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人社联发〔2023〕14号
市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白城市第一批人才创业扶持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遵照落实。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白城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14日
白城市第一批人才创业扶持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资助类别
按照《白城市人才创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制定人才创业扶持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资助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15万元;一般项目1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启动资助、商业银行贷款、创业担保贷款保证金等支出。
二、资助条件
围绕我市“一三三四”高质量发展战略,对重点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创新创业人才予以资助。
(一)人才申报、单位申报要求
人才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
1.白城市本级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人员;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创新创业能力强,在所工作领域作出突出贡献;
4.经省人社厅认定的E类及以上人才。
单位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
1.白城市本级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具备完成项目的团队、设备、设施等条件;
3.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制度;
4.近3年在经营、纳税、审计、诚信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记录,且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二)项目要求
1.瞄准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技术和进口替代技术等,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重大创新项目;
2.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科研项目或技术技能革新项目;
3.具有一定学术、技术重大突破,研究成果有开创性、重大科学价值的项目;
4.具有专利、绝技、绝活等,能够攻克生产、科研中技术难关的项目;
5.具有引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当地产业升级转型且具有广阔发展前景和巨大社会效益的项目。
已经过相关部门批准立项并正在项目实施中的市级以上项目可申报一般项目;已经过相关部门批准立项并正在项目实施中的省级以上项目可申报重点项目,且申报的项目未受到省级及以上财政专项资金资助。
(三)资助名额
符合资助条件的,本次计划资助:单位申报项目2个,人才申报项目4个。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白城市人才创业扶持专项资金申报书》,向所在单位或项目依托单位申报;
(二)审核 申报单位对申报人材料予以审核,并将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主管部门复审;
(三)复审 各主管部门汇总后,组织专家进行复核评审并确定上报;
(四)公示 推荐的资助人才需在各主管部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报送 公示无异议的资助人才,由各主管部门按时向市人社局报送。报送材料:1.申报报告,包括:单位简介、人才情况、项目已开展情况及可行性报告、项目可转化评估报告、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预期效果、资金额度和用途等;2.《白城市人才创业扶持专项资金申报书》;3.汇总填报《白城市人才创业扶持专项资金申报情况一览表》。以上材料加盖相应公章一式两份,并附电子文档。
四、评审流程
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成立市人才创业扶持专项资金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资助人才进行评审。
(一)初审 组织专家对推荐上报的资助人才进行初审,并由市财政局进行资金查重;
(二)答辩 组织专家对申报人进行现场答辩,评审委员会拟定资助的人才额度;
(三)公示 对拟资助的人才及资助额度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审议 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五)拨付 由市财政局按相关程序拨付资金。
五、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制,切实把具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和有重大经济价值及社会效益的项目推荐上来;
(二)各部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提前或逾期均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的相关附件请到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告”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赵浩原 0436-3209663
地址:白城市人社局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404室)
附件:1.《白城市人才创业扶持专项资金申报书》;
2.《白城市人才创业扶持专项资金申报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