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落实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1-08-05 来源:
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开发区(园区、新区)人社部门:
日前,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吉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发展改革委等6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吉人社联〔2021〕80号),要求各地做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延续实施。为进一步落实好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现将《关于落实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落实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
白城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1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落实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