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开发区(园区、新区)管委会:
2017年3月27日,中共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公务员局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7〕2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同时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不仅违反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也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的危害性和开展集中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深刻认识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单位集中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精心研究部署,认真学习宣传,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落实好《指导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同时确定一名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专职联络员,负责统计表格和自查报告的报送工作。
二、自查自纠,全面整改
为使我市“吃空饷”问题得到彻底解决,请市直各部门按照《指导意见》界定的“吃空饷”情形和我省《关于全省机关和事业单位集中开展清理借调工作人员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5〕5号)要求,再次对本部门“吃空饷”问题及违规借调人员问题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填报《白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情况统计表》、《白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借用干部情况统计表》并形成自查报告,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主管部门汇总。市直各部门于7月7日前将机关、“参公”事业单位情况报市人社局录用科汇总,事业单位、机关工勤情况报市人社局事业科汇总。
三、健全制度,加强监管
相关部门要对照《指导意见》全面分析查找组织、机构编制、人事、财经等政策制度及其执行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人员日常管理、工资发放管理、离岗人员管理、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建立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长效机制。市人社局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进行抽查。在本次自查自纠之后,应杜绝“吃空饷”情况发生,如再查实“吃空饷”问题,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刘 赫(市人社局录用职位科) 3209660
赵启明(市人社局事业科) 3209661
中共白城市委组织部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白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白城市财政局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