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园区、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企业: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推荐第十三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的通知》(吉人社函〔2016〕18号)、《省人社厅关于评选表彰第五届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的通知》(吉人社函字[2016]19号)要求,我局决定开展推荐第十三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第五届吉林技能大奖、吉林省技术能手候选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中华技能大奖。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时间,原则上从历届全国技术能手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且享受过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选中推荐,鼓励各单位优先推荐从事《中国制造2025》确定的十大重点领域(即: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天航空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相关工作的候选人。
候选人的技术技能水平应在国际国内有重要影响,在本职业(工种)中发扬工匠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
3.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全国技术能手。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从已取得吉林技能大奖或吉林省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中推荐产生,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时间,取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同等资格,技术技能水平在国内本职业(工种)中有较大影响,在本职业(工种)中发扬工匠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吉林技能大奖。吉林技能大奖候选人原则上从历届全省技术能手中推荐。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也可推荐:
1.获得全省劳动模范或五一劳动奖章、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在生产服务一线工作的。
2.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3.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了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艺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在国际国内产生重影要响的。
4.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的。
(四)吉林省技术能手。吉林省技术能手候选人从取得市州(行业)技术能手称号,且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生产服务一线工作的人员中推荐产生。其中,各市州的人选可从本地各类所有制企业和职业院校中推荐。
《吉林省技术能手名额分配表》中列出的企业、省直部门、省直技工院校直接报省厅参加评选工作。各地人选从分配表中未列出的中省直企业和本地符合条件中推荐。已经被评为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的个人不得再次申报,各地要加强沟通协调避免重复推荐。
二、有关要求
(一)第十三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
1、各地(单位)推荐人选应从省属以下企业中推荐,所在地中央企业和民营企业不在推荐范畴。此前已经获得相应称号的人员不再参与推荐工作,同一候选人不得同时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两个奖项。
2、各地(单位)要严格按照人社部全国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三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技表彰函〔2016〕1号)申报。此通知的文档和表格请到省人社厅官网“公告一栏”查询下载,网址:http://hrss.jl.gov.cn/。
(二)第五届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
1、各地(单位)预审推荐。各地(单位)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审核把关,按照名额、条件要求择优汇总候选人,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本通知电子文稿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jl.gov.cn/)公布(公告),相关表格可从网站下载。申报材料包括:
(1)本地(单位)推荐第五届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候选人的报告,包含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及候选人名单。
(2)吉林技能大奖(吉林省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表。
市职业能力建设科对各地(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择优确定人选,上报省厅。各地(单位)于4月1日前将候选人相关材料函报市局职业能力建设科,逾期申报无效。
电话(传真):0436—3209616 联系人:胡春艳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