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六次会议精神,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5〕28号),按照省人社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残疾人联合会决定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全市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 真情相助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月上旬至2月中旬。
三、援助对象
(一)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
(四)本地区确定的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因病致贫家庭成员、退役士兵、失地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其他援助对象。
四、工作目标
(一)宣传到位。使辖区内需求就业援助的对象知晓国家、省和市各类就业扶持政策及其申报流程和具体经办机构;使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等援助对象的用人单位了解相关优惠政策和具体办理程序。
(二)走访到户。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等援助对象开展全面普查和上门走访,摸清人员底数,进行实名登记,详细掌握他们的就业状况和就业需求,纳入就业信息监测体系和残疾人就业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
(三)帮扶到人。根据就业援助对象的不同需求,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分类提供岗位信息、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抓好跟踪回访,提升援助服务效果。
五、活动内容
(一)落实就业政策。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依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及各类招聘会,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手册、主题日历等形式,创新使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大力开展就业政策宣传活动,要坚持市场导向,针对企业招工单位进行政策宣传,让各企业单位了解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到企业就业、自主创业。活动期间,全市集中在2016年1月11日至15日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周”,积极宣讲解读国家和省的就业创业政策,帮助每一位援助对象和吸纳援助对象的用人单位熟知政策、享受政策。
(二)做实登记认定。各县(市、区)要在日常就业援助工作的基础上,组织街道、社区就业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开展走访普查,全面摸清本辖区内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底数,对辖区内新增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及时进行登记认定,掌握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援助对象的就业需求,切实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入库,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帮扶方案。
(三)集中实施帮扶。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精准就业帮扶,对有培训意向的援助对象,优先安排有特色的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愿望的援助对象,提供项目对接、创业指导、小额贷款、跟踪扶持等;对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创业补贴等优惠政策。
(四)实施岗位援助。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广泛征集并挖掘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就业援助专题招聘会,有效实施岗位援助。各县(市、区)要结合公益性岗位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搜集一批公益性岗位,对特别困难的援助对象实行托底安置。
(五)强化跟踪问效。各县(市、区)要通过实地检查、抽查就业援助方案落实情况、随机电话访问援助对象等方式,对所辖地区活动开展情况开展巡查督导,防止出现政策落实不到位、服务活动走过场等问题。要及时对专项活动中已援助的对象进行回访,听取援助对象的反馈意见,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搞好援助后续服务。专项活动结束后的1个月,各县(市、区)要对完备登记、政策落实、精准帮扶、岗位推荐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就业援助工作形成再推动、再促进。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研究制定方案。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2016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把活动作为惠民生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研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务实节俭、创新方式、强化服务、注重实效,切实帮助一批就业援助对象实现就业、稳定就业。
(二)明确分工,强化领导责任。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残联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协调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目标责任,做到真情帮扶、个性服务、精细援助、动态管理,确保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顺利开展。
(三)确保实效,实行督查检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残联组织在开展活动期间,要确保活动不虚、不偏、不走过场,取得群众满意的实效。省将于1月13日(星期三)在吉林市举行2016年就业援助月活动启动仪式,市将于1月末会同省采取重点抽查等形式对各县(市、区)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进行督促检查。
(四)求真务实,做好统计总结。市区及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残联组织要结合自身职能,做好相关总结和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地汇总上报本部门、本系统的有关工作情况,于
联 系 人:白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陈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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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白城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郜艳静
联系电话:0436-3249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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