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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转发<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1-10-27      来源:


  日前,省人社厅、财政厅等五部门转发了《国家人社部、财政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人社联〔2021〕151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使企业更充分了解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政策,现将《通知》进行如下解读:
  一、我市企业新型学徒制补贴政策什么时候启动,具体内容是什么?
  2019年,省人社厅、财政厅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要求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培养方式,面向企业新录用和转岗前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的职开展1-2年培训,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培训合格取得结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补贴。目前,白城市共有4个县(市)开展了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截至目前,开展培训企业共8家,培养新型学徒制企业职工近1000人,涉及汽修、数控、焊接等近10余个工种。
  二、新下发的《通知》明确了扩大企业指导教师范围和提高补贴标准。
  (一)《通知》规定,企业要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担任企业学徒导师,对确无高技能人才的职业(工种)可由企业推荐具有丰富经验的老师傅或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人才,经人社部门考察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该职业(工种)学徒导师。
  (二)《通知》规定,提高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标准。企业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给予企业每人每年5000元补贴。“紧缺急需职业(工种)补贴标准上浮15%”。
  三、新下发的《通知》中具体强调的几点内容
  (一)培养对象和培养模式。《通知》强调,企业新型学徒制采取企业实训基地和院校培训基地“双基地”、企业导师和院校导师“双导师”培养模式,大型企业可依托本企业培训中心采取“师带徒”方式,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工作。
  (二)培养目标和主要方式。以培养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主。可采用培训班、集训班等形式,采用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等手段开展培训。中小微企业培训人员较省的情况下,可由地方工商联及所属商会,会同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培训。
  (三)培养内容。采取“互联网+”、职业培训包等模式,开展企业生产岗位技能、数字技能、绿色技能、安全生产技能和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工匠精神、质量意识、法律常识、创业创新、健康卫生等培训。
  (四)培养主体职责。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的主要职责由企业承担。企业应与学徒签订培养协议。同一批次同类职业(工种)可签订集体培养协议。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五)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计划、学徒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其他材料。结业时提供结业证或职业资格证等复印件,培训机构提供税务发票。
  (六)建立企业导师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企业制定和企业承担津贴。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1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吉林省总工会 吉林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转发《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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