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
现将《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白城市公安局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公安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健全工作衔接协调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社会保险欺诈查处和防范工作。
附件:1.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白城市公安局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3.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名单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白城市公安局
2017年8月22日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白城市公安局查处
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公安厅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吉人社联字﹝2016﹞67号),加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决定建立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一)研究提出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安排协作配合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审议相关制度文件;
(二)通报和审议社会保险欺诈查处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三)分析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基金欺诈工作形势和任务,研究提出加强防范和查处的政策措施;
(四)研究确定需要两局督办的重大社会保险欺诈违法犯罪案件;
(五)指导各地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组织开展培训和督促检查。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联合组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分管局领导担任联合召集人,市公安局刑侦局政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监督科长担任副召集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科、审计监督科、信息中心、市社保局待遇审核科,市医保局基金财务科和市公安局政治部、刑侦支队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监督科有关同志担任。
联席会议设立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监督科科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公安局政治部、刑侦支队有关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包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科、审计监督科、信息中心、市社保局待遇审核科、市医保局基金财务科和市公安局政治部、刑侦支队有关同志。办公室主要任务: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以及日常联络、调研、咨询和信息交流等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报告和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协调和研究解决工作衔接中的具体问题,安排工作协作配合有关具体事宜;研究分析社会保险欺诈现状,开展典型案例剖析,提出预防和打击社会保险欺诈的政策措施建议;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由召集人轮流主持,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研究相关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办公室成员会议。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组织做好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相关工作。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向各成员单位及时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1
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张春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马 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
副召集人:徐铭宇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
解生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监督科科长
成 员:李冬梅 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
侯庆彬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
冯明义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科科长
宁小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主任
陈玉君 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待遇发放科科长
王中元 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基金财务科科长
联 络 人:梅亚军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
张殿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监督科科员
附件2
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解生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监督科科长
副主任:李冬梅 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
侯庆彬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市公安局政治部相关工作人员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相关工作人员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
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科相关工作人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监督科相关工作人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相关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