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白城市关于开展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的通知


时间:2019-11-15      来源: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清理拖欠劳动者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按照吉林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自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现将《白城市关于开展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城市清理拖欠劳动者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19年11月15日

 

 

 

白城市关于开展2019年度根治欠薪

冬季攻坚行动的方案

 

按照国家、省政府统一部署,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市清理拖欠劳动者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现制定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如下:

一、行动重点

此次行动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等行业为重点,突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易受出口贸易摩擦影响的加工制造业企业,以及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的其他企业。

二、行动内容

主要包括:一是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二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审批监管、资金落实和工程款按期结算情况;三是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情况;四是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五是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情况。

三、行动时间安排

行动分阶段进行:

一是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各地区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结合本地实际,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同时,要组织动员用人单位对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整改欠薪隐患,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二是执法检查阶段(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春节前)。各地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议事协调机构要在本地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抽调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集中排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预警监测,及时发现和化解欠薪隐患,集中力量清理化解历史存量欠薪问题,坚决防止发生新欠。重点实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欠薪清零攻坚行动,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实时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做到“两清零”,即2019年10月底前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欠薪案件在2019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0年春节前及时动态清零。市清理拖欠劳动者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力量,对欠薪问题突出县(市、区)开展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批示精神,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工作要求,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综合治理。各地要按照此次冬季攻坚行动的工作要求,结合“吉林无欠薪”三年行动工作目标,推进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等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参照市级政府考评细则中各考评项目对标对表,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做到“两清零”。加强部门间工作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为农民工提供高效的维权服务;公安机关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侦办工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水务)等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负责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审批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等的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要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从源头上消除欠薪隐患;其他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地要继续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绩效管理考评指标,完善本地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评价内容,强化目标导向,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根治欠薪举措落到实处。各地区要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问责的暂行规定》(吉发〔2015〕3号)、《关于落实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责任的暂行规定》(吉薪联发〔2017〕1号)、《白城市保障农民工待遇保障工作警示制度》(白薪联发〔2017〕1号)、《白城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追究》(白薪联发〔2018〕2号)等制度,对工作不力的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严格倒查问责,强化责任追究。对根治欠薪工作开展不力、攻坚行动组织开展不力、地方政府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不力的县(市、区),严格倒查问责。

请各地认真做好材料报送和总结工作。1.2019年11月27日,报本地在建工程项目明细。2.请各地于2020年1月1日前报本地截至2019年12月31日行动阶段进展情况。3.攻坚行动结束后,及时总结本地专项检查情况,梳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形成的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于2020年1月23日11时前报(同时上报电子版)市清理拖欠劳动者工资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系单位:市人社局法规与调解仲裁科

联 系 人:白翼楠   

联系电话(传真):0436-3209630

 

附件: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情况




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情况.docx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 传真(fax):0436-3209600  站点导航
地址:白城市中兴东大路2-21号 主办单位: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局信息中心设计维护
吉ICP备17005202号 网站标识码:2208000011 吉公网安备:22080202000196号   网上信访  网上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