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稳岗促就业 > 政策举措 > 大学生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1-14      来源: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级大学生创业园、省级大学生创客空间: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双创”的决策部署,落实吉林省“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按照“想就业找人社、缺人才找人社”服务创新提升工程要求,大力推进我省大学生创业园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向专业化、生态化、精细化发展,就进一步做好全省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集团、各类开发区、高新区、产业园区等创办大学生创业园。以创业促进就业为导向,以培育创业主体为目标,结合当地产业优势和经济发展需要,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低租金,低费率的创业环境,开展政策咨询、项目评估、创业培训、创业实训、创业帮扶、跟踪管理等专业化服务,具备形成企业创办、成长、出园、滚动孵化功能的创业实体。

  二、工作任务

  省人社厅按照《吉林省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暂行)》(吉人社办字〔2013〕24号)的有关规定,对“吉林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园”进行重新认定。

  (一)原有“吉林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园”、“吉林省省级大学生创客空间”称号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届时应重新递交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认定。

  (二)新申请认定“吉林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园”的大学生创业园,应认真如实填写《吉林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园申请书》,按照附件(附后)规定的内容整理装订成册,经各地人才交流机构审核同意后报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即日起可报送申请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工作是省政府“十四五”期间的重点工作之一,是实施“想就业找人社、缺人才找人社”服务创新提升工程的重要工作措施。各地要严格落实责任,结合实际,尽快谋划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群体的孵化基地和围绕地方特色产业构建的大学生创业园区,助力大众创新创业。

  (二)加强宣传与培训。坚持政治引领,体现人社担当,各地要主动挖掘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创新创业的鲜活事例和成果典型,依托各地主流媒体平台和省厅战略合作媒体优势,多渠道、立体化开展创业宣传活动,不断优化创业环境,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助力我省经济发展。持续形成宣传声势,推动工作扎实推进。各地要加强人才服务专员的培训工作,有效开展创业指导,上门送政策、送服务。

  各地负责将本通知要求传达至所属地区的各省级大学生创业园、省级大学生创客空间。

  附件:吉林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园申请书

  联系人: 曹宇(省人才中心)

  联系电话:0431-85611112 13039005559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0月12日




吉林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园申请书.doc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 传真(fax):0436-3209600  站点导航
地址:白城市中兴东大路2-21号 主办单位: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局信息中心设计维护
吉ICP备17005202号 网站标识码:2208000011 吉公网安备:22080202000196号   网上信访  网上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