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习招募对象
1、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且无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2、16—24岁失业青年:已进行失业登记处于“未就业”状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处于“停缴”状态或无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失业青年。
二、见习时长
3--12个月。
三、报名所需材料
1、高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原件。
2、16—24岁失业青年应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原件。
四、就业见习人员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并有意向参加见习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提交给白城市暨洮北区人才交流中心,并填写就业见习申请表。
2、白城市暨洮北区人才交流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确定参加见习人员名单。
3、白城市暨洮北区人才交流中心组织见习人员和就业见习单位双方对接治谈。
4、就业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就业见习单位为就业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安排就业见习人员参加岗位就业见习,就业见习人员每月享受约定的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