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办理:需携带调往单位的调档函原件(调档函抬头必须是:“白城市暨洮北区人才交流中心”)、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非本人办理:需携带调往单位的调档函原件(调档函抬头必须是:“白城市暨洮北区人才交流中心”)、档案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档案本人手写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
(1)调档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电话预约,办公电话:0436-3209665。
(2)调往单位必须为具有档案保管权的单位或人才机构。
(3)调档函需抬头准确、加盖公章,清晰无涂抹或修改痕迹。
(4)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是标准的复印件。
(5)委托书需要档案本人手写签字确保真实有效。
(6)办公时间:
冬令时: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夏令时: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7)办公地点:白城市暨洮北区人才交流中心(中兴东大路2-21号)一楼11号窗口。
(8)白城市各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咨询电话:
大安市:0436-5211986 洮南市:0436-6253245
镇赉县:0436-7293791 通榆县:0436-4297036
附件:个人委托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