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企业: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开展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0〕11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企业职工技能水平,支持企业在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特别是重点工业企业在春节期间,开展七类补贴性培训,即岗前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职业技能竞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安全技能培训、以工代训,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培训过程监管,现就支持企业开展在岗职工补贴性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补贴对象
(一)岗前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培训的。
(二)转岗转业培训。企业自主确定的转岗转业在职职工。
(三)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职工。
(四)职业技能竞赛。企业职工。
(五)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新招用和转岗、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
(六)安全技能培训。吉林省内企业初次取证、延期换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
(七)以工代训。参保企业新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依托的培训机构
企业培训中心、职业院校、培训机构。
三、培训课时和补贴标准
(一)岗前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初级培训60课时(每课时45分钟),每人补贴800元;中级培训110课时(每课时45分钟),每人补贴1500元;高级培训150课时(每课时45分钟),每人补贴2000元。
(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培训80课时,取得职业资格证后,初、中、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每人分别补贴500元、8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2000元。
(三)职业技能竞赛。每个工种组织30人以上竞赛,给予企业3万元补贴。
(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培训1-2年,每人每年4000元补贴。
(五)以工代训。每人每月5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
(六)安全技能培训。培训72课时,每人360元。
四、补贴拨付方式
依托企业所属培训机构或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培训补贴。
五、企业培训中心备案
各企业拟依托本企业培训中心开展补贴性培训的,将企业培训中心相关资质材料(见附件1)上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可承担补贴性企业职工培训。
六、培训组织
(一)企业培训中心或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登录《职业技能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材料上报。联系方式,各地人社部门职业能力建设科,市人社局联系人:苏晓明 0436-3209626
(二)上报培训纸质材料。(见附件2)
(三)实行线上或线下培训。
各地按属地开展企业职工培训,并加强管理。市直暨洮北区各企业填报《白城市直企业职工补贴性培训需求统计表》(附件5),加盖公章,于2月10日前将扫描件发到邮箱,市人社局邮箱:2933360239qq.com 联系人:苏晓明 联系电话:0436-3209626
附件:1.企业培训中心备案条件
2.企业职工培训材料
3.开班申请表
4.企业职工培训名册
5.白城市直企业职工补贴性培训需求统计表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