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稳岗促就业 > 政策举措 > 就业创业 > 就业政策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9-30      来源:

吉人社函〔2021〕98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省政府“深入基层、服务基层、加强基层”活动的部署要求,现将《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6月28日

   

 

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返乡入乡创业基地是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入乡创新创业,带动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增加收入的重要载体,是加快乡村振兴、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平台。按照省委“作风建设年"、省政府“基层建设年”和“深入基层、服务基层、加强基层”活动的总体部署,为推动全省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制定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支持的原则,以优化创业环境、完善创业服务为抓手,依托吉林特色产业和特色经济发展基础,支持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人员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扶持一批有利于推动乡村发展的创业主体,建设一批区域特色明显、基础设施完备、服务功能齐全、承载创业带动就业能力较强的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带动创业,吸纳就业,促进农村产业兴旺和农民增收致富。年内计划建设省、市、县三级返乡入乡创业基地(以下简称基地)120个(附件1),形成三级基地同步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实施步骤

  (一)组织开展调研。5月末前,省厅深入基层了解各地返乡入乡创业实际发展情况,主要围绕创业主体数量、不同产业带动创业和吸纳就业情况、创业主体实际需求和期盼、返乡创业工作经验和难点等方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乡镇进行调研,梳理形成任务清单,为制定基地建设标准和完善支持政策奠定基础。

  (二)制定创建标准。6月末前,省厅制定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建设指导标准(附件2),各市(州)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不低于省厅指导标准的原则,组织各县(市、区)制定市、县两级基地标准和认定条件,落实实施计划。

  (三)开展创建工作。7-9月,各市(州)指导县(市、区)依据创建标准,考察论证当地返乡创业情况,建立基地培育对象数据库,制定培育方案,指导创业主体开展创建工作。

  (四)完善扶持政策。7-8月,省厅结合近年来基地建设实践和调研情况,按照省级创业促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完善基地扶持资金管理细则。

  (五)做好跟踪服务。7-9月,指导市(州)、县(市、区)落实创业政策,加强创业服务,主动上门开展“三送”,即送创业就业政策、送基地用工服务、送创业专家指导。要充分发挥各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联合开展政策宣讲,发挥政策联动效应,精准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初创补贴、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等政策,帮助基地全面了解税费减免、建设用地、人才支撑、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要加强基地用工指导,组织临近乡镇开展用工余缺调剂;要组建返乡创业专家顾问团队,根据创业主体的不同需求,组织相关专家定期为基地扶持创业户提供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市场拓展等公益指导服务。

  (六)开展市县基地考核认定。9月末前,各县(市、区)开展县级基地考核认定工作,从县级基地中择优推荐申报市级基地。各市(州)考核认定市级基地,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基地。

  (七)开展省级基地考核认定。10-11月,省厅对各地推荐的省级基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人员对每个基地进行现场考核和综合评审,认定命名省级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全面总结省、市、县三级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创建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人社部门要把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建设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谋划,专题研究,制定推进措施和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对下指导。建立省厅与基层双向联络沟通机制,省人社厅分管副厅长、省就业服务局班子成员分别对接2-3个地区(附件3),每个地区选择1个基地作为联络点,定期深入联络点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同时,实行月调度,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建设行动顺利实施。

  (三)保证建设质量。各级人社部门要跟踪指导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建设,及时掌握创建基地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带动创业和吸纳就业人员等信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禁虚报统计数据,更改财务报表,伪造有关证明材料等行为,确保返乡创业基地建设质量。省厅将依托吉林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开发返乡入乡创业基地管理模块,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培育返乡入乡创业带头人,选树创业基地优秀典型,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基层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 2021年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建设指导计划             

  2.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建设指导标准

  3.领导联系地区情况表




附件1:2021年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建设指导计划.doc
附件2: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建设指导标准.doc
附件3:领导联系地区情况表.doc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 传真(fax):0436-3209600  站点导航
地址:白城市中兴东大路2-21号 主办单位: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局信息中心设计维护
吉ICP备17005202号 网站标识码:2208000011 吉公网安备:22080202000196号   网上信访  网上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