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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7-04      来源:


白人社发〔2019〕53号
  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白政发〔2018〕6号)、2019年白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分工,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为目标,以政务诚信为引领,以商务诚信为重点,以社会诚信为基础,以司法公信为保障,按照“党政主导、牵头推动、部门联动、广泛发动”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格局,全面推进各领域信用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稳定协调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二、组织建设领导体系
  成立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
  导小组,局长潘广明任组长,相关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任成员。下设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杨贵民兼任,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科室和人员,调度各项任务,全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工作任务
  按照相关工作部署安排,结合实际,我局主要负责建设社会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强化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建设、加强行政管理事项中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开展城市增信企业增信和个人守信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组织机构、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完善信用体系建设评价考核监督机制、加大宣传力度等9大项17小项工作。(具体任务分工附后)
  四、相关要求
  1.狠抓工作推进。各责任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相关工作的推进,确保各项工作高质按时完成。
  2.明确相关责任。各责任科室(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一名工作人员抓好社会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3.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科室(单位)要在抓好各自工作任务落实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信息互通、工作联动,形成推进社会体系建设工作的合力。
  4.做好总结报送。各责任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附件2)中确定的时间节点将专项工作总结报送至局机关党委,12月底前要将全年工作总结报送至局机关党委。




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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